新加坡:瑞士籍男子破壞公物遭鞭刑

32歲的Oliver Fricker五月份闖入新加坡電車停車場,在兩節車廂外塗上「McKoy Banos」字樣,他在認罪後,於6月25日遭判處鞭刑三下及五個月有期徒刑(塗鴉畫面在部落格及論壇裡廣為流傳)。

當時他的同夥為英國籍男子Lloyd Dan Alexander,據檢察官指出,英國男子在新加坡僅停留三天,據信目前應該在香港,新加坡已發出引渡要求。

法律分析部落客Right Juris表示,外籍人士應遵守現居國法律:

儘管我不支持鞭刑、用石塊砸死人或其他暴力形式,我瞭解有時這是保護人民及國家的必要行為,無論成年與否,沒有人選擇成為犯罪受害人,罪犯決定了一切。

星國社會政治部落客Kristen Han抨擊這項處罰「徹底令人作噁」,讓新加坡成為「全球虐囚樞鈕」:

這真是徹底令人作噁,此事沒有任何人因此傷亡,甚至幾乎沒有人發現,我無法相信政府為了這種小罪,竟然得動用如此古老且野蠻的刑罰,著實令人無法接受,我不在乎當事人來自哪一國,這種懲罰對任何人都太過分,我國會如此待人,還覺得有必要,真讓我覺得反胃。

新加坡部落客Roger Poh認為鞭刑「殘忍又野蠻」,也打擊星國的友善及親切形象:

鞭刑既殘忍又野蠻,因為鞭刑直接打在臀部上,沒有任何衣物阻擋,常會造成永久傷痕,鞭刑在現代文明社會裡已無容身之處,新加坡不時會昭告天下,希望成為更友善有禮的社會,除非廢除鞭刑,否則這些口號永遠只是空話。

校對:Soup

1 則留言

  • kuanyui

    這懲罰只是剛好而已吧…明知故犯,塗鴉還塗得這麼離譜,活該被罰!
    那些嚷嚷罵新國野蠻的仁兄恐怕是自己的生活已經沒什麼更重要的事可以讓他們關注了。

    (另,我不是星國人,但我贊成這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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