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移民的公民夢

每年都有無數偷渡父母帶著孩子進入美國,這些孩子雖然沒有合法身分,仍能就讀公立學校,雖然他們從小在美國成長,對別的國家毫無所知,但長大成人後,仍可能遭遣返回到出生國。

基於這個現象,國會提出「夢想法案」(DREAM Act),希望讓這些孩子成為合法居民,若是通過立法,受益學童至少65000人,不過法案在2007年遭到駁回,類似法案先前在2001年與2006年闖關亦未通過。

美國新總統歐巴馬(Barack Obama)就任前幾天,超過65.5萬人參與網路投票,以決定美國社運網站Change.org未來一年應關注的議題,在DreamACTivist.org與其他網路移民運動人士盡力宣傳下,通過夢想法案也列入前十大議題之中。

攸關個人

Prerna是加州的研究生與這項運動成員,她對個人部落格No Borders and Binaries的自述是:「參與支持移民的網路運動,並對抗仇恨團體所散播的仇恨與愚昧,希望推動有意義的移民改革」。

Prerna在DesiCritics網站上寫下自己要留在美國的難處,雖然所有家人都擁有合法身分,已經24的她卻無法申請合法居留權,唯一選擇只剩下結婚一途。

她還提到其他個人困境:

我的出生地斐濟認為我是殖民者,並不屬於那個國家。

雖然我未曾涉足南亞任何國家,但我祖先來自的印度、巴基斯坦與孟加拉卻已將我視為罪犯。

我在美國待了將近十年,但美國不斷要求我拿出綠卡和九位數的編號,才願意接納我,無視我所有家人都是納稅公民與合法永久居民。

Somfolnalco是位墨西哥移民,在2007年獲得大學學位,他在個人部落格Documenting Me中質疑,究竟什麼算是「非法」途徑:

我想藉此機會澄清一件事,我並未受法律禁止,既然如此,為何我甩不掉「非法」這個錯誤標籤?因為它讓一切變得簡單,將我列為「非法」後,便剝奪我成為社會的一部分,我失去人性色彩,也就讓他人更容易拒絕給我權利與身分,拒絕讓我存在。

Marip0sa同樣沒有合法居留文件,她探索了自己與「合法」美國人之間的異同。

美國各地還有許多人為相關議題在部落格發聲,例如賓州的Maria M.在Give These Kids a Chance部落格解釋「夢想法案」的意義;加州的El Random Hero在部落格American Wetback敘述「綠卡婚姻」;Alexander Spero也在個人部落格Dreaming to Live分享他的經驗。

YouTube網站上也有夢想法案相關爭議內容,洛杉磯加州大學學生在以下影片吐露他們的故事,這段影片也曾在2007年5月的國會聽證會裡播放。

2007年7月,加州學生亦張貼多段影片,記錄為夢想法案的一星期禁食活動。

「夢想法案」公平嗎?

VivirLatino部落格的Maegan la Mala表示這項議題很切身,因為她的朋友也在法案影響範圍所及。

我有朋友即將從大學畢業,但卻找不到工作,因為沒有合法居留文件;我知道有學生即將從中學畢業,但卻無法申請大學,因為沒有合法居留文件,我一方面擔心是否該只允許特定族群的移民取得合法身分,因為這似乎鼓勵階級主義,只容許「受過教育的移民」走出非法陰影,但另一方面我又覺得夢想法案很有價值,能幫助新一代的移民進步,我們不都該擁有讓自己更好的機會嗎?這不正是「美國夢」的精神嗎?

Maegan la Mala另提到,這項法案還有一個問題,即要求受益者必須從軍。

雖然夢想法案有不少支持者是移民,latnszzl在Latina Lista留言表示,雖然她來自移民家庭,但夢想法案將成為社會「負擔」:

我支持給予人民機會,但許多移民來到美國接受更多教育,可是經濟目前如此艱困,教育經費正不斷縮水。

除此之外,當美國人到其他國家申請居留時,有獲得同樣的機會嗎?我想沒有,許多國家都採行雙重標準,拒絕讓外國人在教育機構裡就讀(我並不支持此事)。

校對:nairob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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