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March of the censors: France, Turkey and China clamp down on freedom of speech
譯者:abstract
校對: Portnoy
二週前,法國的部落格,同時也是歐洲主要的公民媒體部落格之一的AgoraVox警告且反對它所稱之為逐漸貝盧斯科尼化(Berlusconisation)的法國媒體,這樣的威脅來自法國內政部長兼保守黨揆薩科奇(中文/英文)對言論自由的提案(西爾維奧·貝盧斯科尼,Silvio Berlusconi,義大利前總理,透過媒體的併購及經營成功,向其集團觸角伸至金融及足球隊,後來轉往政界發展,於2001-2006任義大利總理)
昨天,法國憲法法院通過了薩科奇法案(防止犯罪的法律),該法案是將記者以為的人士拍攝及散布暴力的行為視為違法。在國會的辯論中,政府代表認為此法的用意在打擊「巴巴樂」(happy slapping)的行為,根據維基百科的定義,是一種流行的歪風,藉由攻擊無辜的被害人,並將攻擊的過程以手機拍下,於網路上流傳之行為
於是在法國,拍攝和散布暴力行為的影片,像是2005年10月至11月間發生在巴黎郊區的暴動(中文/英文),將僅限於被授權認可的記者。在此一新法律之下,任何目擊者拍下暴力行為或使該內容在網路上取得,該個人或網站的經營者將面臨五年的徒型或近美金10萬元的罰款
諷刺的巧合是,該法律在2007年3月3日公告,正好是業餘影片拍攝者George Holliday拍下非裔美國人羅德尼.金(Rodney King)(中文/英文)遭洛杉磯警察毆打(請看YouTube上的影片),而這些警察最後被判無罪後來引發了洛城大暴動
與法國空氣中的集中營相比,北韓很快就變成自由的天堂
Doug在他的部落格上這樣說
安迪卡爾門(Andy Carvin)昨天強調:「只要你迅速拿起手機拍下某人正在設定汽車炸彈,或是某人因某原因被警察以拳打腳踢,這些都會讓你坐牢五年,或是罰款近10萬美金」
大衛卡普倫(David Kaplan)說,「所以,如果你在法國做報導,你最好取得正式記者證」
我們好奇的是,在法國熱切的以「防止犯罪行為」禁止拍攝及散布手機所拍下的暴力行為,他們的下一步將會是什麼?會是禁止青年公民記者在二年前巴黎暴動(émeutes de Paris)時廣泛使用影片共享網站的行為嗎,像是YouTube或法國的Dailymotion?以及,音樂錄影帶,像是巴黎在燃燒(Paris Is Burning,請看下面的影片)會在法國被禁嗎?
法國不是唯一國家因科技的工具引發問題,而將之加以限制,且陷入爭議的困境之中。影音分享的劇變也使得公民記者成為可能。英國前內政部長史卓(Jack Straw)公開支持對影音共享網站YouTube管制的計劃,他說:如何更適當管理這些影片是一個很嚴肅的議題
而就在昨天,土耳其最大的通訊服務提供者土耳其電信(Turk Telekom)在法院的判決在YouTube上散播的一則影片明顯的有污辱土耳其現代化之父凱末爾(中文/英文)以及土耳其人民後,遭到封鎖。儘管事實上這則被指控的影片在法院判決前就已從該網站移除,網站還是遭到封鎖
引述土耳其電信負責人Paul Doany的說法:我們並沒有任何立場說明YouTube所做的,是否有污辱之意,或到底是對或錯。當使用土耳其最主要的網路服務供應商的網民試圖進入YouTube時,會發現這則訊息:根據伊斯坦堡第一刑事秩序法庭於2007年3月6號所做的2007/384號決議,www.youtube.com暫時封鎖
Mert Maviş說:「我很遺憾我的國家因為如此的言論管制而遭致惡名,但我很樂意向如此的管制進行抗爭。我目前在土耳其經營部落格網絡(最大且唯一),我們將展開活動在部落格上寫下對此一管制的反對直到當局改正這個大錯誤」
根據路透社的報導,伊斯坦堡法院在YouTube移除了被指控污辱凱末爾的影片後,對封鎖該網站做出第二次裁決
在另一個大陸,這次中國似乎封鎖網路日誌及部落格平台Livejournal
張貼在Livejournal社群論壇的網站上的一篇佈告說:使用者好奇的是,如果被封鎖的是用戶端,我們可能會被告知,「不,我們依然是愛你的,如果你有進一步的問題,請洽你的ISP」
在Wired News的記者Quinn Norton和中國異議人士及中國數字時代(China Digital Times)的創辦人蕭強的專訪中指出,很可能只有其中一個Live Journal部落格的內容是中國當局想要封鎖的
Norton的文章指出,Livejournal 的擁有者SixApart宣稱,中國封鎖了大約180萬個部落格,且這不是第一次中國政府封鎖Livejournal。在2004年3月及2005年6月都曾遭到封鎖。如同蕭強所說,你不會知道他們什麼時候要再封鎖它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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