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對: Justin
一名阿爾及利亞官員控告部落客Abdulsalam Baroudi,指控其文章涉嫌誹謗,這也是該國首度有部落客因網路言論而吃上官司。
Baroudi對此相當冷靜,認為不需要擔心:
我已收到Tlemcen省要求我出庭的傳票,Tlemcen宗教事務官員指控我在2月20日時,在自己的部落格The Province of Tlemcen上張貼名為「Al Sistani出現於Tlemcen」的文章,內容涉嫌誹謗。
這名官員先請示政府獲准後,才對我採取法律行動,這也讓政府開啟控告部落客之門。
剛好先前還有監督各國表意自由的機構發表2006年報告,指稱阿爾及利亞的網路使用者擁有高度自由,另列舉埃及、突尼西亞、沙烏地阿拉伯、敘利亞等四個阿拉伯國家,認為這些政府限縮人民在網路上表達意見的自由。
Baroudi表示記者將會聚集在一起,共同討論這個案件:
我不會因此感到害怕,因為我確信可以在法庭上拿回應有的權力,部落客當然不是不可受批評,宗教事務官員先前禁止伊斯蘭教長(Imam)在公營廣播電台發言時,我就曾批判這項作法,政府不該禁止教長為真主阿拉傳教,如果他們控告我「未侮辱宗教」會更好,我猜想如果我真的在部落格上侮辱各個宗教,宗教事務官員可能還不會控告我,因為在他們心中,自己的地位比宗教更加神聖不可侵犯。
摩洛哥部落客Mohammed Saeed Hjiouij依照原訂計畫,在3月25日至31日間介紹他最喜愛的部落格。
例如這天他便選了埃及的部落客兄弟Ahmed Gharbeiya及Amr Gharbeiya:
兩人是埃及相當知名的重要部落客,尤其Amr Gharbeiya可說是以阿拉伯文書寫部落格的先驅,涵蓋題材廣泛,而且在社會上也很活躍,在德國之聲2005年國際最佳部落格大賽(BOBs)中,也榮獲最佳埃及部落格的獎項,他最近成立了「離開我們(Sebona)」網站,抗議一名埃及法官有意封鎖多個部落格與網站。Ahmed Gharbeiya的表現也毫不遜色,我對部落格該是什麼樣子有些瞭解與想像,而在眾多阿拉伯文部落格中,我個人覺得他的部落格是少見符合心中標準者,唯一的缺點是他不太常更新。
「離開我們」這個網站建立的目的,是因為埃及法官Abdel Fattah Mourad提起一場訴訟,要求封鎖埃及21個部落格與網站,認為其內容危及國家利益與侮辱總統穆巴拉克(Hosni Mubarak)。
另一位國際最佳部落格大賽得獎者Jar Al Qamar剛回到埃及,他前往美國兩個禮拜期間,不斷聽聞前花花公子女郎安娜妮可史密斯(Anna Nicole Smith)猝死案消息,以及後續監護權官司爾爾。
我回到埃及才得知,Abdulkareem可能得因部落格上的言論入獄四年以上;也聽說亞歷山大上訴法庭前庭長控告其他部落客,指陳他們侮辱總統;還有部落客Malek遭駕駛藍色汽車的歹徒綁走;安全人員先前沉寂一陣子後,最近又開始逮捕抗議群眾;國會通過修改憲法內30條重要條文,預計幾天後要舉行公投…我的部落格大獎獎品iPod經過五個月時間,終於送至埃及,但還在Seydi Beshr郵局裡,得先付1500埃及鎊的稅額、處理費、運費、小費等費用後,才能領回來。
而他本人對這些事件的看法是?
我有兩項心得:第一,時間與事件在埃及的發生速度比全球各地更快;第二,我實在是太幸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