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十一日,全球之聲東北亞地區的編輯林藹雲(Oiwan Lam),投入了一個她稱之為有計劃性的公民反抗運動,左圖是她抗議媒體內容管制時的照片。
阿藹在公民媒體網站--香港獨立媒體上,呼籲讀者們在自己的網頁中貼上成人網站的連結,並在文章裡放了張她從Flickr找到的,上身赤裸女子的藝術照。該文章原本發佈在這裡,但現在已經從香港獨立媒體移除,並轉貼到這個位於Wordpress.com的部落格。(警告:最新的連結必須年滿十八歲方可進入)
便如本週稍早在Boingboing 及其他媒體所報導的,阿藹的文章已經被香港淫褻物品審裁處判定為「二級不雅物品」,最高可判400,000港幣(51,162美元)的罰鍰及一年的有期徒刑。不管她最後是否會被判刑入獄,她必然將面對的,是法庭上的長期抗戰,以及一連串的上訴;如果她敗訴,也將付出高額罰金。曾因相同理由跟政府交手過的媒體業者也指出,這個判決的意含相當重大,因為它已經被發布到所有政府部門,並會影響阿藹的續留簽證。
右圖是將阿藹張貼的藝術照裁切過後的結果,隱去了原圖中女子裸露的胸部。點選圖片可以看到原圖,但請小心別在辦公室和小孩子面前看。
之前,香港有位男子因為在一個網路論壇上,張貼了色情網站的連結而遭到罰款,阿藹張貼並連結的照片,有部份便是為了抗議此事;她也抗議當地學生刊物被歸類於不雅物品,只因為他們附上了一份關於性行為的問卷。阿藹用英文在這裡、這裡(警告:上述警告同樣適用於此兩個連結)和這裡提出了她抗議的原因,你也可以在這裡和這裡看到全球之聲對稍早事件的報導。
阿藹強烈地認為成人內容審核已經陷入令人煩惡的政治審查程序,少數派的聲音也遭到壓抑,在這則公開的「檄文」中,她寫到:
最近中文大學學生報情色版上所引起的風暴只能算是冰山一角。政治審查一直以來都在看似無關政治的領域中操縱著公眾意見。前陣子我們可以看到,在一個關於數位媒體著作權的會議中,國家機器是如何地想要用「維護著作權」這個名義來引進一套系統,好讓他們可以滲透或刪除內容,或者透過罰緩來恐嚇個人及小型網站。
讓政治審查可以滲入的另一個缺口,則是色情刊物,這道缺口凝聚了政府的權力、以及宗教人士和假道學政客的力量。就目前為止,他們把焦點放在性別及同志維權團體,但我們應該把戰線擴展到法院在兩天前的一則審判:警方指控一名網友在一個公開的論壇張貼成人網站,法院也判他有罪,處以5,000港幣的罰款。這是審查機制一個重大的先例。
阿藹的出庭日期為八月十五日,而在這同時…
Flickr 新的局部審查政策陷入混亂
5月28日,當影視及娛樂事業管理處(簡稱影視處)要求阿藹撤下那「不雅的」照片和文章時,被她拒絕了。其中一個原因,是由於那張照片是取自於Flickr,Flickr有針對成人內容的管理方針,而那張照片並沒有被標示為不雅,所以阿藹認為,她沒有任何理由去相信,那張照片跟影視處所說的一樣下流。關於她跟影視處的對話,請見《違反日常經驗的官僚/道德審裁》一文。
其後,阿藹寫道:「假若在一間全球最大的圖片存放與分享公司的指引裡,被界定為可接受的一張照片、並於搜尋器中那樣顯著,香港當局卻把它界定為不雅,網民與公眾認知的界線應如何劃定呢?」
六月中旬,Flickr啟用了新的中文服務,然而,凡是將帳號建立在yahoo.com.hk(Yahoo! 香港)的用戶,竟然都無法在Flickr上檢視阿藹貼的圖片;他們只能看到下圖這張封鎖頁面:
網頁上寫著:「您無法檢視此照片」,但卻沒有解釋為甚麼。這類情形無時無刻都發生在香港用戶身上,他們無法瀏覽任何被歸類為「溫和」或「不安全」的網頁或帳號,只能檢視所謂的「安全級」。以下是Flickr新的內容過濾政策,來自於Flickr小幫手的常見問題集:
如果你的Yahoo! ID是來自新加坡、香港或韓國,根據當地的服務條款,你只能觀看安全級內容。如果ID來自德國,根據當地的服務條款,則不被允許觀看限制級的內容。
到底被評等為「安全」、「溫和」和「不安全」,是由什麼人、依據什麼而決定的,並沒有對使用者解釋,而採用的標準至目前還不清楚,而且就算引述了Flickr的社群指南(community guidelines),人們也不了解這到底跟相關判決有什麼關係。事實上,Jake Applebaum (拍下上述那張照片的攝影師)的帳號內所有的照片,對香港用戶是完全封鎖的,儘管他的作品不可能全部都違反香港猥褻物品法規。(在他的帳戶中有許多圖片並不涉及裸露,反倒我在瀏覽他的網頁時,看見一些電子前鋒基金會職員的照片,個個衣著整齊。)
6月22日,影視處在未經告知阿藹與香港獨立媒體的情況下,將阿藹的案件遞交予香港淫褻物品審裁處;6月26日,淫審處將阿藹的文章被裁定為不雅;在最近一次的採訪中,阿藹表示她相信Flickr的照片審查程序與OAT的不當裁決有一定的關連。「這是某種程度的巧合,」她說,「Flickr改變其政策,接著淫審處就爲了分級的理由收到我的照片。」
阿藹說,她並沒有實際的資訊連結這兩件事。Flickr的人必須為這件事公開表態,把事情說清楚。但阿藹的問題僅被回應於這封來自客戶服務的信件。[Flickr案件 283506]
您好,您的圖片已被標示「限」,因為內容涉及成人與性。
祝 珍重
Michelle
阿藹認為兩個未被答覆的關鍵問題是:
1. 是否有來自香港政府的人員聯絡Flickr或雅虎香港,要求他們限制Applebaum的照片和/或帳戶的進入權?
2. TELA與OAT的行動,是否受到Flickr決定限制爭議中圖片的影響?
我們無從得知。
週三,Boingboing 發表了一篇Applebaum的電子郵件,他清楚表示,對於像他這樣長期的Flickr使用者,居然遭到如此的對待,感到很失望。並且,他目前的帳戶與所有內容已無法對他的朋友,及許多國家的客戶開放。他還提到:「他們還要共謀──感謝雅虎──讓另一個中國公民哴噹入獄,作為企圖掌握外國市場的無心結果。」
現在,我們要了解阿藹是不會去坐牢的,而香港的法律則是完全獨立於中國大陸;如果阿藹在經歷一連串昂貴冗長的訴訟期後,仍被裁定有罪,並且罰款,她在多大程度上可以把其所處窘況歸咎Flickr,將取決於上述問題一的答案。如果它的答案為「是」,或許有人會說Flickr在協助OAT,雖然Flickr/雅虎 的員工可能根本不知道他們到底在做什麼,也不知道阿藹發生的事。
根據匿名的知情人士透漏,Flickr唯有在遵守當地法律的情況下,才能夠提供當地語言的服務;這位人士表示,對於決定哪些因素成為阻斷使用者開啟帳戶的原因,取決於不同國家的司法管轄職員-而非由美國的職員決定。並且Flickr的職員宣稱,他們非常努力,企圖在各種不同的司法規定下提供本地化服務的同時,為他們的用戶做更多對的事。 在多數時候,他們私下聲稱關心他們的用戶,不幸的是,在公開的場合這訊息並沒有被好好傳達給大眾或是用戶。
就法律觀點而言,Flickr是順利脫身了,因為在服務條款中,用戶同意讓線上人員根據法律或者社群指南移除或阻斷他們的內容…等等突發事項。而且等到更多事情明朗了之後,將不可能指責Flickr為導致阿藹事件的元兇。
不過,這整團混亂讓人起疑。即使我們假定政治內容是不被審查的(但若是對某些特定地區而言非法的政治演說呢?)並假設,我們只是在談論審查情色與成人的內容,對於像Flickr(或Google)這樣的全球網路公司來說,是否有可能依照不同國家的規範來審查不同的內容,而不引起重大後果?第一類的後果是一部分的Flickr用戶明顯地減少對Flickr的信用-至於是多大的部份,將取決於Flickr如何與社群裡的用戶溝通。到目前為止,Flickr的表現似乎並不佳。
第二類的後果則較嚴重:由Flickr的員工(或其他全球性的用戶內容寄存公司的員工)在審查後所做的相關決定,將會被政府作為起訴某些案件的藉口嗎?在非蓄意的情況下,公司內部的內容清查決定,會不會使當地政府在法律的詮釋上走向更嚴格和保守?(像本案就是為了符合當地法令而矯枉過正。)
當你被攪進地方審查制當中,有辦法去避免這些後果嗎?或者它只是不可避免的呢?
- 原文作者:Rebecca MacKinnon
- 翻譯:FoolFitz & Cora
- 校對:aranoh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