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八月 2007

報導 來自 6 八月 2007

發聲:部落格外展計畫初試啼聲

  6 八月 2007

在「發聲」小額資助計畫第一輪獲選者名單公佈後,不到一個月,首五個受助計劃已經取得了長足發展。讓我們很快的往世界走一圈,看看小小的努力、加上大家的同心合力能成就甚麼。 HiperBarrio,哥倫比亞 第一站,哥倫比亞。Álvaro Ramirez,Jorge Montoya,和 Juliana Rincón原先各自提交了兩份企劃書,均以麥德林區(Medellín)的勞動階級為對象,並設定同樣的目標。現在,他們同心協力,並成立了一個名為 HiperBarrio的組織,以Historias Locales, audiencia global,即「地方故事,環球聽眾」為口號。他們已經註冊了域名,而網站也正在建設當中。 確定取得發聲計劃資助之後不過一個星期,Álvaro Ramirez 跟 Mauricio Múnera在鄰近常有暴力事件的La Loma San Javier公共圖書館,舉辦了一個影像播客工作坊,Álvaro以一系列由年輕參加者拍攝的照片,記錄了頭三場工作坊的情況。以下是他們對影像播客的初次體驗: Luego subimos a la sala de computadores y lectura de la Biblioteca del barrio y en grupitos de dos y tres se sentaron a aprender a manejar el Movie Maker, a...

對南韓人在阿富汗遭綁架事件的迴響

  6 八月 2007

7月19號,南韓的基督教傳教者在阿富汗首都喀布爾西南方的加茲尼(Ghazni)遭到綁架,綁架這23名傳教者的是塔利班(Taleban)戰士。這些人質是在從坎達哈(中文/英文) 前往喀布爾的巴士上被擄走。塔利班戰士要求南韓政府將軍對撤出阿富汗,並以被監禁的塔利班戰士交換這23名男女人質。南韓其實早已計劃 在年底之前要從阿富汗撤軍。當南韓的談判團抵達喀布爾、且政府仍和在阿富汗進行談判時,有個問題出現了:即便政府幾次的強烈的說服他們避免到那裡,這群傳 教者為什麼一定要到如此危險的地方,他們的決定究竟是對是錯? 一名部落客Lee Dae-geun強力主張,應該要有新的法律禁止基督教的傳教活動: 在在國內外傳教活動已經太多了。如果說是個人的傳教活動,沒有人有權力可以禁止他們的所做所為。但如果這些活動對國家帶來危害,它就應該被法律所限制。我們所歸屬的這個民主國家,不是一個我們單獨生活的社會… 不少像Yundream這樣的部落客關注教會這將23名年輕人送到阿富汗的不負責任行為。 關於這件在傳教活動(或是說志工活動)時所發生的綁架,我看到有些人說「在他們安全獲釋回家後,我們再讉責他們」。 我想要說的是關於這個觀點。我想要談的是負責人和教會,而不是這些遭綁架的年輕人。 我舉個例子,一個動物保護組織召集了20位年輕人,以研究動物生活模式為主題,將他們送往非洲的叢林。那裡沒有指南,也沒有人了解這座叢林。 讓我們想像這群人遭遇到不幸。除了脫離這個團隊,我們必須想到發起這不負責任活動的組織。這不是很自然的嗎? 教會送這些年輕人沒有不良動機。所以我們必須體諒?因為韓國的法律基於主觀判定動機而制定?如果動機是對的,過程就不是那麼重要了嗎? 「不要過份的讉責」?那真的很可笑。任何來自政治、法律以及大眾傳媒根本不談論這個話題。這令人不解。你想,送20幾名年輕人到戰地,而沒有任何安全設備,且他們正身陷危險之中,這樣可以理解嗎?但沒人談到這個不負責任的行為。 由於基督教徒的政治力量,大眾傳媒和政治人物噤聲。只有部落客做出強烈的辯論。 Suya 55批評這樣的論點。 一些人批評沒有經過思考。 一些人批評沒有經過思考。 一些人批評那些批評。 一些人甚至說那些遭到綁架的人該死,因為基督教任務的最終目標是殉道。 批評…批評…… 第一次我知道這裡對基督教徒沒有那麼多的同理心。 看來他們比那些暴徒還糟糕。 二年前,我步行環繞過朝鮮半島。那個時候,人們問我為什麼我做這樣不必要的麻煩事。他們問我為什麼我花了如此長的時間、做這樣勞累的麻煩事。 我想要問他們,為了什麼他們活著? 活著是有原因、有意義的。人做某件事的時候是有個原因,我們應該尊重。為什麼他們前往阿富汗?一定是為了完成人生中某些有價值的事而離開, 或是經由他們的付出而得到自信。我們不應該尊重他們的想法嗎?我知道現在他們的所做所為造成了麻煩,但他們到那個地方不是為了折磨 其他人。他們到那裡是為了完成好的功績。我想我們對他們批評的方式太嚴厲。 在你的生活中,有多少基督徒傷害你?因為我們對某些可怕的基督徒(並非真實的團體)印象深刻。但因為那些人,我們可以責怪所有的基督徒嗎?看看你的四週,一定有基督徒的朋友。他們都是會傷害他人的壞蛋嗎? 如果你只是未深思熟慮的批評基督教徒和傳教者,你確實很自私。不,你是無禮的。你不考慮普世的善。你就是批評些許的錯誤,讓它變得十倍、百倍的糟糕。如同那個兵團… Shiver將阿富汗的現狀和一部電影相比: 有部在2002年上映的電影名為2009迷失記憶(台譯:2009決戰異次元,2009 Lost Memories) 。故事是這樣的:二次大戰結束,日本獲得勝利。首爾是日本的第三大城市,在那有個反日本的組織 Huraisenjin。主角是一個打擊這樣的恐怖組織的警察。然而,在他打擊反抗份子及追溯歷史時,他發現一些奇怪的事… 這部科幻片的情節和事實不同。但我想起這部電影的原因是我們的歷史和現在阿富汗及塔利班沒有多大的不同。 想像一下!沒有韓國。日本和電影情節一樣在二次世界大戰獲。想像韓國從1945年起直到2009年被日本所統治令人感到不舒服。我確定,如 果真像電影那樣,一定會有些人反抗日本,而為了奪回主權,暴力的方式會被持續的採用。如果那時候沒有我們現在所尊敬的「獨立活動份子」,電影裡的假設可能 會成真且我們今日就生活像電影裡一樣。 但這些國家英雄可能有另一個名稱:恐怖份子… 在日本殖民時期的這些活動份子和他們的行動在我們的歷史中不稱為恐怖份子及恐怖主義行動。賓拉登和塔利班在伊斯蘭社會也許也不被視為恐怖份子。回到電影的故事上,韓國人在2009年也不認為自己是韓國人。我們應該試著去理解我們不是真的了解的狀況。 伊斯蘭不只是一個宗教,也是深植在穆斯林的生活習俗以及人類成就的文化。祂不可能用優越或劣等來加以比較。但這些人質呢? 接近這群否認自己主權和宗教的人是自殺的。他們反抗美國這個最暴力的國家,以維護他們的自主性和文化。同時,這是不同的恐怖活動。反抗美國很困難,也導致許多犠牲者。塔利班如何認為這20名來自支持美國的國家到阿富汗來以及否定他們視為最重要的? 有些事應該要知道。誰讓中東國家變成如此危險及戰事發生的地方?誰讓這些傳教者被綁架?我們的國家英雄當時想試圖想取回什麼?穆斯林今日試圖要維護的以及今日我們不能好好維持的?暴力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能被合理化。但如果暴力是為了反抗更大的暴力呢? 原文作者:Hyejin Kim 校對:FoolFitz

南韓:網民的意見 ≠ 公民的意見

  6 八月 2007

隨著南韓人在阿富汗遭綁未獲釋的情況持續,在主流媒體及網民(netizens)之間對待相關議題也有了分歧。網民抱怨他們的意見不被視為是公民的意見。 Minoci寫道: 關於阿富汗的人質挾持議題上,存在著二種意見。一種是「公民」所表示的「天使意見」(angelic opinion),是他們所持有的慣例修辭,並為大部份媒體所談論;另一種是被認為像我一樣狂妄的網民的惡魔意見(demonic opinion)。我認為,這種相反的態度和觀點是暴力和野蠻的。 大部份主流媒體慣例性地假定和形構,公民如何的對這些成為人質的同胞感到擔憂… 至少,網民的意見應該被視為代表公民的意見之一,公民意見和網民意見不應該被區隔。但網民被主流媒體描述成少數的「反基督教者」(anti-Christians)。 網民的意見是不是公民的意見的問題也引發了更多對於如何處理網民意見的辯論。 離線的示威或罷工「比較」重要,線上表達意見並不是同等的重要。這樣的看法引起區隔線上和離線。我不認為一群人在街上,大聲說話,然後上電視或大眾傳媒,才是有影響力的… 和大部份人一樣,我的意見和堅持在線上和離線時都是相同的。不管是不是相同的意見,如果我在線上說就是網民的意見,如果在離線時說,就被視為公民的 意見。這個國家分成線上和離線了嗎?看起來線上被當成另一個世界。如果真是這樣,我們,現在這個世代,想要大聲說線上和離線不是相對的關係(vs. relations),而是並存的關係(and. relations)。 我主要的論點是,「網民」和「公民」是相同的。「網民的意見」是「公民的意見」。所以,「不適當的意見/寫作」,不只有存在「線上」,也存在於「離線」。 Yong 附和: 確切地說,網民是連上網路的公民。這意味著連上網路的基督徒也包括在內,批評網民的記者也包括在內。 不使用網路而依靠大眾傳媒獲得資訊的人們正在接近事實嗎? 或者說,從線上和離線得到資訊比較接近事實? 就在幾年前,我看了主要媒體和主要入口網站的新聞。我參與了網路上的討論群組,進而察覺到有多少從主要媒體上得知認為真實的資訊是被扭曲的。 當然,我從某些我從網路使用者那裡得來的資訊不盡然是可信的。我們應該要分類那些是合理和適當的… 網民的年齡被視為這個辯論的重要議題: 我也認為網民是公民。 問題出在主要有影響力的網民是10幾歲和20出頭的年輕人。 那些20好幾以上有經濟力量和社會經驗的人,他們不坦白的說出意見。 即便那些人有敞開心胸去接受其他人的意見,但他們還是受夠了一些人只熱中於自己的意見。如果網路上的對話不像人們面對面交談,那麼網民就是網民,而不是公民。 網民的意見不被視為意見,如同這個論點: 主動參與網路的使用者大部份是10幾歲到30幾歲。網路的討論室只是給某些每天使用它的人。特別是,這個討論室滿是青少年,而某些是20出頭的年輕人。 聽到「來自這種討論室的意見是公民的意見,而大眾傳媒掩蓋公民的意見」這種說法很可笑。 我的看法是,網民只是一個團體。 只要網路使用者等同於年輕世代的看法不改變,網民的意見似乎就不會被嚴肅地看待,如同下面我們所看到的看法: 試想: 網民的意見怎麼可以成為公民的意見? 網路的主要使用者年齡主要分布在10幾歲到30幾歲。 媒體或許只有單面向的報導,但他們也試圖去調查一些基督教分支教會的貪污。 但為什麼媒體對批判性的意見置之不理? 首先,網民的意見不是大部份公民所持有的意見,且如果媒體處理這些網路意見,將會引發宗教戰爭。 原文作者:Hyejin Kim 校對:FoolFitz

巴勒斯坦:女性的困境

  6 八月 2007

雖然在巴勒斯坦的部落格圈討論的話題一如往常的還是以政治為主,我決定本週改變關注的焦點。本週的主題不是政府、加薩和父權,而是總結處理一個不同類型的題材-女性的主題。 首先是一位名叫Hind Mohammed Eid的埃及年輕女孩遭到強暴後產子的故事,隨之引起全國對於伊斯蘭婦女的頭巾(hijab )作為保護, 可以預防此類的犯罪(有篇敘述這起事件的阿拉伯文文章,可以在這裡看到)。阿拉伯女性進步之聲(Arab Woman Progressive Voice )討論這個案件: 強暴和以頭巾遮掩之間有什麼關聯? 喔,從父權的邏輯來看是這樣的:如果一個女孩或女人遭到強暴,那是因為她的撩撥。她沒有完全的遮掩自己,所以這是她的錯。所以,一名遭強暴的七歲女孩是如此的應受讉責。或者,至少她的父母該被讉責,因為他們讓自己的女兒如此暴露,所以引誘男人強暴她。 根據這個邏輯,案件中的女孩應該遮掩以保護男人不致受到引誘,而那個強暴她的男人是被害者。 當強暴者施暴於小至一歲的女孩。我們也應該遮掩那些誘惑男人的女性嗎?強暴者施暴於男人和男孩,我們為什麼不也遮掩那些誘惑者? 讓我們遮掩起整個世界以防強暴者受到誘惑。遮掩起樹、遮掩起海,別忘了空氣,因為所有都可以是感覺上的引誘,所有都可以是官能上的引誘,所有都可以是危險的。 部落客的的迴響引發了在以伊斯蘭婦女服裝遮掩之外,如何抑止強暴的討論。Qwaider قويدر 評論: 從這個角度看來,我欣賞約旦政府的法律將強暴未成年者(無論性別)的罪犯處以死刑。我認為這樣強烈的後果,應該能對抑止性侵害產生良好的作用。 James Stanhope回應: 在美國,成年人對成年人的強暴、以及成年人對青少年的強暴(法定的強暴)是由各州刑法(criminal law)所決定,而由於這些案件幾乎總是由陪審團判決,死刑是否能抑止強暴犯罪的發生還不是很明確。在美國,我所居住的喬治亞州(Georgia)研究顯 示,預謀以及衝動暴力犯罪,明顯地不能以罪刑的輕重來抑止(包括死刑),因為這些犯罪者預期自己的行為不會被發現或逮補。 〈養育Yousuf,不插電:巴勒斯坦母親日記〉(Raising Yousuf, Unplugged: diary of a Palestinian mother )是一個極有意思的部落格,它在短暫的休息之後又重新開始。這位部落客是一位巴勒斯坦藉的母親,在此記錄了她的生活,例如這篇,她說道在加薩生存及呈現其困難: 我們在邊界花了累垮人的14小時,和數千名巴勒斯坦人一樣,極度渴望離開或進入加薩走廊。一車接著一車滿滿的人,整個家族和他們 的妻兒子女,努力的往車子裡擠,或把行李疊上車子後面。有人昏倒,有人歇斯底里。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理由要擠上車:那裡有些母親和丈夫分開;學生必須要回到 學校去;病人、老年人;還有那些沒有特別原因的人還是登上車了。 本週我們的最後一站是KABOBfest,這裡談到了希拉蕊.達夫(Hilary Duff,中文/英文)〈陌生人〉(Stranger)這首歌的音樂錄影帶,這位部落客批評音樂錄影帶是東方主義者(orientalist): 希拉蕊.達夫最新的音樂錄影帶「陌生人」(Stranger)東方主義者的春夢變成生活-怪異的混合了阿拉伯、北非和印度文化的 元素成為一個過度性別化的異國東方「陌生」文化(”strange” culture),它已經有效的將這首歌打入了每個流行音樂排行榜的冠軍,真他X的令我煩躁。 這幅二位女性在拉法赫(Rafah,中文/英文)等待穿越邊境的照片取自於〈養育Yousuf,不插電:巴勒斯坦母親日記〉 原文作者:Jillian York 校對:FoolFitz

為了社會變革的部落格寫作:專訪Jeff Msangi

Jeff Msangi 是一位在加拿大的坦尚尼亞部落客。他也時也是一位專欄作家,為坦尚尼亞的日報Tanzania Daima寫作。他以斯瓦希里語(Swahili)在Harakati寫作部落格,以及用英語在Proud African上寫作。他的斯瓦希里語部落格主要是關於發展議題、政治和社會運動。Jeff是一位務實的樂觀主義者,強烈認為部落格和其它網路工具可以在發展中國家影響社會變革。最近Jeff接受了J. Nambiza Tungaraza的專訪。 坦尚尼亞的部落客-Jeff Msangi Tungaraza:你什麼時候以及你如何開始部落格寫作? Jeff Msangi: 我從2005年的8月開始部落格寫作。我第一篇部落格文章的標題是Africa ni nchi moja?也就是「非洲是一個國家嗎?」(Is Africa a country?)Ansbert Ngurumo 曾是坦尚尼亞日報(Tanzania Daima) 的編輯,而我是週日的專欄作家群。他本身也是一位部落客,也是他介紹我進入部落格寫作。這發生在他貼了我的一篇文章在他的部落格上,邀請我上去看一看。我喜歡我的文章可以在網路上刊登這個想法,我幾乎是立刻愛上部落格寫作這個點子。 Tungaraza: 你如何描述你的部落格? Jeff Msangi: 我的部落格主要與社會意識有關。它持續地藉由點出錯誤(在坦尚尼亞和非洲的社會政治系統內部),試圖去喚醒讀者的心智以及可能的時機提出可行的解決方案。 由於我住在加拿大,我也試著從各個角度向坦尚尼亞和非洲的讀者解釋,關於西方世界是什麼模樣、何者為真、何者為假。從這點來看,這是一個資訊部落格。 Tungaraza: 如同你之前所提到,在你開始部落格寫作前,你曾是許多份坦尚尼亞報紙的專欄作家。在部落格寫作和報紙有什麼不同嗎? Jeff Msangi: 在主控權(being in charge)這方面有著不同。作為一名部落客,有對我想說以及如何說有著控制權。換句話說,我覺得我自己有極度的表達自由,反觀在印刷媒體最終取決於編 輯反應和想法。多數時刻你必須要同時想著二個人,你的編輯和閱聽人。當然,沒有自由是無限制及沒有責任的,所以我還是對寫什麼及如何寫很小心。 再者,在部落格,擁有我們現在所稱雙向交流 (two way traffic)。讀者現在可以挑戰、糾正和提問,有時候他們透過留下迴響,幾乎是立刻表達對特定主題深刻的感想。 Tungaraza: 對像你這樣的部落客或記者來說,部落格可參與分享的特性是一種優點嗎? Jeff Msangi: 部落格最重要的優點之一,在於銜接專欄作者或記者和讀者之間的差距。透過部落格,專欄作家可以得知他/她的讀者對特定主題的看法,經由資訊的交換帶來良好的關係。 Tungaraza: 在你開始部落格寫作之後,你曾遭遇到那些負面的事(如果有的話)? Jeff Msangi:目前為止,我沒有感到後悔的事,而事實是你在部落格寫作越多議題,你會越意識到自己就在他們的左右,因此你總是想著你可能可以做些什麼,去修正或改善你在部落格所書寫的狀況。你經由部落格承擔了社會的重擔。大體來說,如果你知道你的界限在那裡,這不是一件壞事。 Tungaraza:你的讀者如何看待你的部落格? Jeff Msangi:幸運的是,我的部落格收到的訊息非常正面。在大部份的例子,我的讀者同意我所寫,且對於如何作可以改善或修正我們的社會政治情況,讀者常留下值得注意的建議。當然,還是有些時候我的想法不被理解,或是必須要移除有攻擊性或有害的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