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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爾地夫:憲法修正案爭議

類別: Maldives 馬爾地夫, Law 法律, Religion 宗教, 人權, 政治

[1]馬爾地夫總統加堯姆(Maumoon Abdul Gayoom)是亞洲在位時間最長的領導人,他於8月7日簽署修正後的憲法,此次修憲期間為四年,此次馬國民眾算是幸運,因為加堯姆於1978年上任後,曾於1980年展開修憲至1997年,時間長達17年。

新版憲法賦予人民數種公民權,包括集會與言論自由,但憲法也規定非穆斯林不得成為馬國公民,限制國內宗教自由,雖然政府宣布馬爾地夫全體民眾皆為穆斯林,部落客與人權團體早已對公民資格條款多所質疑。

部落客Muizzu研究憲法公民資格條款 [2]後指出,政治人物將此納入憲法並非明智之舉:

外界傳言已久,指稱憲法將不允許非穆斯林成為馬爾地夫公民,但依據第九條內文字詞,尚不清楚若馬爾地夫公民若放棄信仰伊斯蘭教,是否可能同時失去公民身份,此事已遭投訴至憲法法院(亦即馬爾地夫未來的最高法院),希望透過訴訟程序釐清事實,不過可以肯定的是,未來馬爾地夫公民無論是否為穆斯林,所生的孩子若非穆斯林,絕對拿不到公民身分。

我認為在憲法修正過程中,政治人物將上述法條納入實屬不智。

首先,此一條文是為保護馬爾地夫人民的伊斯蘭信仰而設,但我認為可能是弊多於利!或許是因為難以具體落實,又或許是潛在國際壓力,都會造成反效果。

Non-Muslims Maldivians [3]部落格指出,美國非政府組織「宗教暨公共政策研究院」便抨擊此項規定。

過去在Dhivehi Society [4]Secular Maldives [5],也曾討論這項話題。

不只是公民權條文受人批評,Idhikeeli提到憲法內有好幾處瑕疵 [6]

雖然相較於過去,新版憲法確實將提供馬爾地夫人民更多自由,但卻有好幾處瑕疵與前後不一,雖然分權是總統制一大特徵,但憲法內卻有幾項缺失,將使總統制在馬爾地夫難以運作,並將壓低行政機關與國會的責任,新版憲法沒有兩院制國會的空間、不舉行期中選舉,總統任期也從四年改為五年,我們在稍早文章 [7]中曾討論這些議題,其他作者也感到憂心,希望年輕人未來能帶給馬爾地夫一部更好的憲法。

文中照片為馬爾地夫大週五清真寺,由Michael Foley Photography [1]提供,依據創用CC授權使用

校對:nairobi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