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違法下載諸事

過去幾年來,有著不一樣聲音的日本網路圈常常風波不斷,人們多將注意力放在像是有害內容非法侵權下載的議題上。如今,它們又回來了。新聞報導指出,雖然時間上晚了一點,防治非法下載版權內容的法律又向前邁進了一步。現今的日本著作權法,對於那些基於個人使用的下載行為是採取網開一面的作法;但新提出的法案卻有可能把這個例外取消,變的更加嚴厲。

對於違法下載的決議

日語版的Slashdot有篇文章記載了,個人使用影音小組委員會(私的録音録画小委員会,一個專門討論對個人影音使用權徵費的單位)在十月二十日所舉行的會議中所決定的事項

這次的「個人使用影音小組委員會」以兩個議題的討論為主:以內建硬碟或是快閃記憶體的影音裝置為對象(例:iPod、硬碟式錄影裝置,因此又被稱為iPod條款)來加徵著作權費、將經非法下載及複製的數位資料以違法論。會議中,因為來自硬體製造商的委員強力反對,iPod條款的議題被迫延後;而在下載違法化的議題,則有著作權方的強力論點,且其他委員紛採消極態度支持的情況下,達成對違法下載議題修法的共識。

IT記者-津田大介,上述小組委員會的成員之一。經報導指出,是唯一發出反對聲音的委員。而在會議結束後,津田大介在他的Twitter頻道寫下對於會議的意見

這次,完全的是把下載行為當作主要目標,而網路串流卻不受影響。也因此,只觀看YouTube和ニコニコ上的違法動畫是沒有問題的。所以今後一定會出現許多以串流影音大行其道的網站服務吧。值得一提的是Dwango(ニコニコ的執行團隊)在去年公開贊同:下載是一種違法的行為。

稍後的訪談中(日語),津田先生說明了,對於下載行為的禁止一事原本已處於停擺狀態,但”著作權方”與”日本電子資訊技術產業協會“在對硬體裝置(例:iPod)徵收權利費用一事,如同去年春天的會議時一樣的陷入僵局。所以他們決定暫時擱置這個議題,但在下載法律一事求突破(硬體廠商代表也對此事表示同意)。

津田大介在2ch的VIP板回答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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螢幕截圖:十月二十日,津田大介在2ch的VIP板的討論串。

當津田先生在他的Twitter頻道上發表關於對於下載的法令限制一事時,許多的讀者都表示想知道更多的詳情,因此津田先生在十月二十日,於2ch(日語)的VIP板開啟一個新的討論標題:限制下載的法律將近完成,你們有什麼意見嗎?。

津田先生對於其中一個讀者的回應:何者贊成推行這個法律以及其原因。

那些強力要求此法的是唱片業者、電影公司、以及遊戲業者。

比起銷售CD,唱片業者更注重急速成長的來電鈴聲的市場。而網路上的鈴聲違法下載、國高中生用SD記憶卡互相拷貝音樂,他們對於這樣的現實情形多少想做些事,因此國高中生互相炫耀彼此有何新貨的行為,對於這個法律的催生也有部份的影響在。

稍晚在同一個討論串裡,有位讀者問了:一般人是否會因非法下載而遭警察逮捕?事實上,在隔天就有三人(日語)因為經營鈴聲下載的網站(日語)而被逮捕,所以會提出這種問題也不是沒有理由的。津田先生解釋:以現有的法令而言,並無法因下載就將人逮捕。

以下載這個行為而言,警察很難在一開始的時候就發現,而且以目前的法制來看,並沒有嚴重的罰則存在,所以你不會單單因為下載檔案而被逮捕。然而,若因為這樣,你就在部落格上大肆宣揚:「我又下載了好多免費的來電鈴聲!」你卻有可能因觸犯民事法律而遭索償,這樣的結果絕對不是不可能的。以日本現有法制的觀點,權利者不可能像美國那樣以強硬手段來行動,所以我認為風險是很低的。

津田先生對於另一位讀者關於BitTorrent下載軟體的回應:

如果法律確定修改後,使用BitTorrent去違法下載檔案就會變成明確的違法行為。

這次的提議裡,「只下載」的行為並沒有違反刑事法律,所以也不會有所謂的逮捕情事發生(就像是未成年飲酒一樣),但在使用BT的情況,以Winny為例子,以它的構成機制來說,它允許在下載的同時也上傳檔案。如果你上傳的檔案裡有非法的部份,那麼很有可能你會因此被逮捕,而被逮捕的理由就是「你有非法上傳的行為」。當然我認為這可能性也是非常的小。

另一位讀者留下了這樣的疑問:如果某人把在暫快取(cache)存資料夾的YouTube影音檔案移動到別的地方呢?

津田則是這麼回答:這就很難說了。在質詢的時候也有提出過這樣的假設作為問題。得到的回答是,如果只是在YouTube上面觀看的話是沒有問題的。而存放在瀏覽器的暫存資料夾裡是沒有問題的,如果你將檔案移出並且更改檔名,再播放它,這也不算是所謂的「下載」。所以這次的修正其實是有著部份的模糊地帶。

有位讀者,看過發言記錄後發表了他的不滿

即使這個法律就這麼定了,而非法下載也因此而減少,如果你問我會不會去購買CD,我的答案還是:NO。所以我不認為銷售量的下載會因為這樣而有任何的改變,到時候,那些所謂的擁有權利者又會有什麼樣的藉口呢?

津田同樣的也回答了這個問題:

我覺得,他們還是會繼續的對網路進行攻訐吧。

以下是來自部落客的回應

部落客Aoba認為這個法律非常的模糊

這個認為下載是違法行為的法律裡,有趣的地方實在很多,稍微舉個例好了。下載 = 犯法。 串流 = 沒事 YouTube和ニコ動畫明明不是「串流」,但還是沒事,請繼續觀看。換句話說,只要是在快取(cache)資料夾裡的,都請安心吧。 我對他們到底怎麼想的,實在是非常的好奇啊!

網路先進用家會的參與執行會員之一的小寺信良,在Ascii.jp寫下了他對於未來發展的想法

通往未來的路上有什麼在等著呢。大家會回到過去那種認命努力的購買DVD、CD的日子嗎,這只不過是那些權、利擁有者的幻想而已。他們所謂的商品只會被更少的曝光率所影響,獲得更大的損失,而相同的情形也會降臨在好的商品身上。即使是好到不可思議的商品在市場上,一旦沒有人注意到它們,這表示也沒有人會購買。而如今已經習慣網路生態的年輕人,會只根據媒體上的報導就花三、四千日幣去買個其實他們不曉得的商品嗎?

下一個則是…

上述的VIP討論串後,津田指出如果整件事情就這麼確定下來,這個法規將會在明年五月或是六月之前被提交給國會,這表示它將會在西元2010年一月正式生效。津田也表示,他們提出一個建議:以後個人影音小組委員會的會議也開放給大眾參與。而最主要的就是究竟要不要讓消費者實際參與會議。「消費者。」津田表示:他們是最會被直接影響到的人,因為他們是那些會實際「支付」那些版權費用的人,所以他們必須也應該被邀請來參加會議。

「如果他們不在,即使他們知道,卻也無法做出任何改變。」

校對:abstra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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