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及:強暴犯絞刑直播?

[除另標示,本文連結皆為阿拉伯文]

除了分析性侵害者心態[英文]與舉辦遊行來反對性犯罪[英文]之外,埃及一名國會議員提案允許電視台現場直播強暴犯處絞刑畫面。

Tahyyes部落格的Nawara Negm覺得這個想法相當可怕:

我最害怕的是會有隱形之手潛藏其中,堅持埃及根本沒有強暴現象,縱然報紙每天都出現一則強暴案消息,在這個人口8000萬的國家裡,很多人認為這稱不上是一種現象,以比例而言,據稱埃及每年有20萬強暴受害者,多數人都不願提起訴訟,若8000萬除以20000等於0.025%,有些人便會以此否認這是種社會現象,況且媒體平常對民眾的驚嚇還不夠嗎?現在還打算轉播強暴犯受絞刑畫面,想把民眾嚇個半死,這究竟符合誰的利益?

Nawara還指出:

人們肯定會因此同情強暴犯,…還不只如此,公開轉播可能激怒無數男性,憤而強暴更多女性,…當你剝奪人們的人性,對待他們像狗時,就會發生這種情況,人民教養背後有何意涵?為什麼這聽起來8000萬人好像只是一群牛?…這要如何解決他人問題、幫助性侵害者重返社會?

許多埃及女性與其活在羞恥之中,寧願嫁給強暴犯,Hayat提到

亞歷山卓Amreya地區有名職業女性救了兩個人面獸心的傢伙,同意和其中一人結婚,並撤銷所有強暴訴訟案件,調查結果證明這兩名失業男性綁架並強暴她,兩人遭逮捕後承認犯行,直到原告更改筆錄,並與其中一人成婚。我不明白這個女孩怎麼會願意這麼做?這個失業的強暴犯怎麼會適合做丈夫?萬一之後男子與她離婚怎麼辦?若強暴犯與被害人結婚即可逃過刑罰,安全社會的公共權利何在?難道這是「強暴我再娶我」活動嗎?

12 則留言

  • 我是路人忿忿不平

    誇張 腦子不清醒的人

    才該被絞刑

    人人有活下去的權利

    任何人都沒資格決定別人生死

    無論你這一世 的職業是什麼

    都沒資格 活下去是神的旨意

    • 人權不能無限上綱

      為了滿足自己的慾望就可以任意傷害他人?

      這種把自己的快樂建築在他人的痛苦與傷害之上的人

      還能算是有人性嗎!?

      這種沒人性的人為何不能用嚴刑來對待!?

      人權最基本的要求是能夠彼此尊重不傷害他人吧

      犯了罪為何不能要求他付出代價!?

      難道在閣下眼中就只有犯人擁有人權

      受害者被強姦或是被殺那要怪她自己倒楣嘍!?

      這是那門子的詭異論調

      這世界的犯罪行為越來越多越來越嚴重

      有大部份就是這些口中高喊著人權的人縱容出來的

      神的旨意!!?

      別什麼東西都說是神說的

      就算是神,也該有個是非對錯吧!?

      打著人權和神旨的名義

      來實行你這虛偽清高的論調

      如果今天受害者一方若是你的家人或是朋友

      你還能心平氣和的放過兇手

      那我就真的佩服你

      事情還沒發生在自己身上的時候都可以說的很清高

      當事情發生在你身邊的時候就不一樣了

  • 你認為傷害人不需要付出代價嗎?若然你是受害人 , 你會接受強暴犯活下去嗎? 還有 , 為甚麼要用其他人的錢養這些加害者? 你的宗教有權利無視別人的痛苦嗎?

  • changcherub

    It is obviouly that it is harder and rigorer to live in the shadow of shameness than to marry the guy raped you. That is a pathetic reasonal choice for woman who live in Egyptian cultural context.

  • Lia

    我以前曾幫AI翻譯過死刑的文章,人的確無權決定他人生死,如果將死型直播,一來是嚇阻犯罪,二來是羞辱死刑犯,這跟古代中國的「刑於市」沒什麼不同,在菜市場給大家看行刑過程,這則新聞的重點是:死刑犯是否死的時候還可以保留尊嚴?而不是死刑該不該存在。

    犯罪最根本的原因,一則當事人的選擇,二則家庭教育,如果一開始我們能改善後者,犯罪率必然會大幅降低。

  • 我認同死刑 , 但真的不要直播吧…
    而且強姦主要是仇恨犯罪,這樣可能會有反效果

    • 人權不能無限上綱

      回Lia與Asqew

      抱歉@@

      對大部份人權團體的不分是非讓我有點激動過頭了

      就死刑直撥這件事來說的確是不恰當

      雖然可以嚇阻一部份的犯罪者

      但的確也有可能引起更大的反效果或是激化衝突

      但就死刑本身而言

      我還是覺得死刑有其存在的必要性

  • Lia

    關於伊斯蘭信仰地區的強暴處理方式,我看書上說,伊朗地區的女性如果被強暴(通常是被親人),她要是說出去,會被判刑的是女性而非男性,女性會被當成故意誘惑男性的人。

    而且他們基於信仰通常是父母決定兒女的婚事,不可交男女朋友,那位被害人大概是怕自己嫁不出去才會如此,埃及應該沒像伊朗這麼誇張,在這種國家當中,強暴黑數滿高的,下手的通常都是親戚,受害者往往是在幼年即被染指,搞不好受害者以前就遭過毒手呀!

    縱使強暴者可以隨時休掉妻子,無論如何,該名女子的名節就像印度對寡婦的歧視態度一樣,雖然有個隨時會休妻的老公,也總比永遠活在他人的指指點點下好。埃及對性還是挺保守的。

  • 我想你搞錯了 , 他不是人權上綱 , 而是神權上綱, Lia 就擊中要點 , 亞系宗教(即伊斯蘭+所有信Jesus的宗教+猶太教)認定女人非人,而是男人的財産

  • Lia

    請容我這麼說,以神權涵蓋這一種限制女性人權的行為是滿粗率的.因為最初回教的律法對於男性娶四個妻子這部份,是出自於古代女多於男,穆罕默德為了庇澤於民,就表示若男性有餘力(意及錢財與精力),可先徵得原配同意再多娶妻,以照顧多出來的女性同胞,但是回教徒的法律卻沒規定女性出門非要遮臉不可,由此可知這是因為男性主宰了經濟、政治等權力。不管是信奉耶穌、猶太教,總有人會假借宗教手段滿足自己的欲望。

    人權與神權並沒衝突,事實上,所謂神權也是人想出來箝制思想的一種手段,誰能自認為神的代言人呢?我不贊成死刑,因為這就像是以為可以代替神決定生死,對那些罪犯說:「我贊成你死的時候有尊嚴,就算你死前已經徹底悔悟、改過向善,你還是給我去死一死!」保留罪犯的尊嚴卻堅持他必須死,這是一件滿詭異的事情。如果我們的社會建立在死刑可以滿足家屬的仇恨、嚇阻犯罪,而非敎育人民愛與和平的真諦,那只是在投下一個巨大的陰影;如果大家能建立一種自律與正面社會觀念,根本就不需要這些刑罰。法律不會敎我們如何去友愛他人,要是受害者的家屬說死刑犯死得讚,那死刑犯的家屬呢?他們應該覺得羞愧、不准由於失去親人而難過嗎?甚至他還不可以因為這個法律產生仇恨法律、受害者的想法,他們又難道是活該面對生離死別嗎?

  • ryan

    我贊成死刑,但是我相信人都會犯錯,問題來了,若是法官犯錯呢?於是一個無辜生命消失了,再也沒機會平反了,而這個無辜死刑犯是你兒子!你該如何看待死刑?難!!

  • 個人覺得最好係先收監三五七年 , 再深究就要交俾法學家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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