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多黎各:公有地所有權惹非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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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llas del Sol居民,照片來自José Antonio Rosario,經Prensa Comunitaria許可後使用

波多黎各政府最近下令,要求Toa Baja地區Villas del Sol社區共200個家庭搬遷,強調他們非法佔領可能遭遇洪水的土地,警方使用催淚瓦斯武力驅散居民,當地民眾多為來自多明尼加的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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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力準備進駐社區,照片來自José Antonio Rosario,經Prensa Comunitaria許可後使用

過去一週以來,政府切斷民眾水電供應,這些家庭不願遷居,強調他們已居住現址多年,自行建立房屋與社群,未經預警被迫搬家。多年來,波多黎各許多社經弱勢家庭都占領公有地建屋,因為政府現有社會政策無助於消弭貧窮, 也未提供平價屋宅。

這場爭議在波多黎各部落格圈引發熱烈討論,在Poder, Espacio y Ambiente[西文]部落格中,法學教授與環境問題專家Erika Fontánez譴責警察行為[西文]:

實情是,這些多明尼加民眾許多年來,忍受警方與屋宅議題官員的歧視、暴力與威嚇,在最近的事件中,警察聲稱行動完全合法,因為這 些居民並無地產所有權,他們確實不是物主,但難道就沒有人性尊嚴嗎?難道沒有房屋契約,就剝奪他們的人權、尊嚴與尊重嗎?縱然他們不擁有這些房屋,就無權 獲得人性待遇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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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stola」,照片來自José Antonio Rosario,經Prensa Comunitaria許可後使用

Erika Fontánez亦質疑[西文],為何對於開發商在危險或違法地區營建,政府卻採取雙重標準:

人民無法接受政府在此事以暴力執法,因為政府選擇性針對部分違法族群,因為他們沒有基本權利,故面臨暴力與政府強權,但其他違法者卻享受避暑豪華別墅,並未受到懲罰。

Poder 5[西文]部落格的Michael Castro指出:

公平與合法之間實在是兩難,他們確實違法,但把這些居民丟到街頭餐風露宿並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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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與警察,照片來自José Antonio Rosario,經Prensa Comunitaria許可後使用

El blog de Sheila Vélez[西文]部落格的作者是位律師,他指出:

此事和擁有宜居住宅的基本人權相關,Villas del Sol社區裡的房屋肯定稱不上「宜居住宅」,地理位置上可能遭水災、牆面脆弱不堪、屋頂是鋅製或替代物品、沒有水電…,波多黎各長期面臨屋宅大量不足 的窘境,在現有經濟制度下,人們看重私有住宅,社會上對住家的想像,也停留在一家人住在平房的畫面。

Villas del Sol是今年夏天第二個引起當地部落格圈討論的社區,波多黎各首長Luis Fortuño於六月簽署一項法案,下令解散名為Fideicomiso de Tierras del Caño Martín Peña的創新集合式社區,研究都市規劃與發展的博士生Deepak Lamba-Nieves當初參與社區設計,他在個人部落格Trans(actions): Trans(acciones)解釋[西文]:

Caño Martín Peña土地信託計畫Proyecto Enlace及八個社區共同組成,一同居住在河岸邊,這個示範計畫遵循傳統,不是委內瑞拉總統查維茲(Hugo Chavez)的misiones計畫,也不是古巴的Reforma Urbana計畫,而是近似於美國的案例,為中低收入戶提供平價合理的住宅。

校對:Sou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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