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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帝汶:土地解放後誰屬?

類別: East Timor 東帝汶, Development 發展議題, Environment 環境, Governance 政府治理, History 歷史, Law 法律

印尼於1999年8月離開東帝汶前,發動現代極重大的一場焦土行動,讓東帝汶陷入兩個殖民時期留下的土地衝突。

東帝汶領土面積約為薩爾瓦多的75%,人口散佈於鄉村,首都迪力(Dili)是唯一大型都會區,除了中部山區的殖民時代咖啡田,東帝汶境內鮮少出現大地主(據估計,該國除了石油,咖啡占經濟產能的八成)。

Photo by Sugu [1]

咖啡種植區域Ermera,照片來自Sugu

包括聯合國政策與東帝汶獨立後首任政府,都希望先建立重要機構,再處理一致認為爭議極高的土地權問題。

東帝汶官員Pedro Xavier先前負責聯合國過渡政府的土地登記計畫,他在2001年東帝汶永續發展研討會發表的報告中,提供相關問題背景 [2]

多數土地所有權狀都在1975年與1999年與其他財物遭到摧毀,目前土地耕作與社區口述記錄仍存在,但也可能會有爭議。

第1/1999號法規授權聯合國過渡政府管理東帝汶所有動產及不動產,[…]2000年10月25日,過渡政府內閣決定,[…]土地權全都延後至正式獨立後再裁決。

由於土地爭議尚未解決,東帝汶獨立後首任政府未通過任何土地相關法律,各式行政命令雖觸及部分內容,但並未處理結構性議題,美國等捐助國不斷希望立法,認為若無土地所有權架構,難以吸引外來直接投資,美國國際發展總署(USAID)於2003年贊助一項土地法計畫,Ben Moxham於2005年在Zmag網站上寫道 [3]

美國資助多項研究,如鼓勵外來直接投資、農業發展、金融體制、有利民營單位的土地法規制度,我不願具名的外交消息來源認為這項政 策,將是東帝汶吸引投資者的唯一途徑,他認為:「政府擁有無數土地,大約占全國的三分之二,有些當然受制於傳統,但這是政府能提供的誘因,政府可提供土地 接受外來投資。」

不過一如「國際危機團」在2008年報告「東帝汶斷層危機」 [4]中指出,都會土地所有權仍有一項重要社會層面尚未解決:

東帝汶亟需新的土地法規、土地登記制度、分配所有權系統、仲裁與爭議解決機制,[…]這些問題源於許多斷層與風險危及長期穩定及經濟成長,人們利用2006年混亂時期 [5],將鄰居趕出有爭議的土地之外,土地法草案確實存在,但歷任政府都覺得太過爭議,但法規必須通過,土地法改革很重要,也需要時間,亦需要不同方式處理外來投資的土地所有權爭議。

USAID持續資助相關計畫,在2007年推出「Ita Nia Rai」計畫 [6],包括草擬土地法,並在Liquiça及Manatuto兩個地區先推出土地登記活動,但草案規劃完成之前,土地登記活動便已開始,Warren Wright最近在網站「東帝汶法律正義佈告欄」寫道 [7]

問題在於,因為印尼占領時期、因為殖民時期廢除葡萄牙土地所有權、因為地方自訂法律,導致全國最有價值的四萬多筆土地所有權尚未釐清,為何政府就要急著推行土地登記制。

東帝汶政府於六月推出土地法,表示將開放兩個月的公共諮議時間,而在東帝汶非政府組織論壇裡,原本沉默的「土地網絡 [8]」計畫於2008年恢復運作,期待土地法草案推出,「土地網絡」於六月致函司法部長Lucia Lobato,要求公共諮議應至少延長至五個月,並以文字簡易的文件說明草案內容。

Photo by SReyes http://www.flickr.com/photos/sreyes/ [9]

Maliana地區的稻田,照片來自Flickr用戶SReyes

民間社會的挑戰在於,如何製作充滿高度技術語言的法律文件,能處理過去印尼hak milik及葡萄牙propriedade perfeita兩項制度,並處理無所有權的土地。

七月與八月間,「土地網絡」追蹤各地諮議過程,強烈抨擊其中的長度與內容,形容近期在Manufahi地區的公民諮議活動猶如「猜字謎」 [10]

Manufahi地區的公民諮議活動數度更動日期,最後與另一場大型非政府組織舉辦的會議撞期,導致許多人無法前往參與諮議。[…]

「土地網絡」計畫代表Inês Martins表示:「雖然我們很高興有更多討論土地問題的機會,但會議裡對於如何改善法規的建設性意見卻很少」。

「這是因為人們只有61分鐘可發言,他們沒看過、也不明白法律內容,會議也是到最後一刻才決定舉辦,而且因為部長得獨自回答所有關於法律的問題及意見,她常說出錯誤或誤導民眾的資訊。」

對於Aileu地區有關該法的疑慮 [11],司法部回覆指諮議時期結束後,政府計畫推出公共教育活動,讓草案深入基層。

但外界對這項法律的疑問仍然存在:誰將主持有權仲裁土地爭議的單位、目前非法占地的咖啡田未來如何、「公有土地」的問題等,Haburas基金會的Pedro近期在「土地網絡」組織的新聞稿質疑 [12]

有許多重要問題得討論:誰會得到補償金?金額多少?誰來做有關土地分配的重要政治決定?為何政府對公有土地擁有這麼強的權力?公有土地上的營業項目所得要交給誰?誰來幫助弱勢族群取得土地權?

由於人民對土地及生死存在根深蒂固的宇宙觀,使東帝汶的土地所有權問題更加複雜,對多數東帝汶民眾而言,大地也充滿名為rai na'in的靈,字面翻譯即為「土地擁有者」。

Photo by SReyes http://www.flickr.com/photos/sreyes/ [13]

東帝汶Maliana山的村莊,照片來自SReyes

Manuel Carlos D'Oliveira在TIMOR, lendas, prosas e narrativas [14][葡萄牙文]部落格寫道:

東帝汶山區與平原充滿各種看不見的物體,也肯定影響著人民的生活,[…]這些看不見的靈體是土地擁有者,無論是在樹木裡…充滿在土地各處,或是在動物或石頭裡,也受到人們的尊敬與崇拜。

美國和平志工團前成員Michael Jones記錄一件2003年的事件 [15],他記得當時在Manatuto區,家附近便因rai na'in決定不可修築圍牆:

家族表示,叔叔是rai na'in這種靈體的專家,他知道哪些事能不能做,Lina的丈夫Domingo告訴我,有次一名男子在住家後面興建圍牆時傷到腳跟,後來幾乎重病身亡。 長者說那個地方為聖地,分隔居住區與稻田的田壟大石其實是聖靈通道,靈體經過此處往返山丘與海邊,故必須拆除圍牆,之後男子就會痊癒,情況後來似乎也就是 這樣。

叔叔口中的故事版本更加完整,他表示一位長者身染重病,原因是圍牆觸怒靈體,他們拆除圍牆後,男子就痊癒了,試過三次之後,最終 確認人們不該在這塊地上建圍牆或進行任何活動,我提及屋旁與廚房之間的土地,覺得這塊地離大石很遠,應該不是聖靈通道,但叔叔說那是聖地,所以不打算使 用。

Pedro Rosa Mendes最近在網路上寫下一篇文章名為「影、夢、形:聖地與現實 [16]」:

無論是政治或制度,現實不可能脫離聖地之外,東帝汶民眾懷有一種魔幻現實主義,我們看不見,但卻彷彿觸摸得到。

土地法指出,「公有地」應由「地方社區參與」資源管理與爭端調解,似乎與東帝汶習慣法內容一致,許多人則希望土地法能更正式處理公有地問題。

Haburas基金會的Demetrio do Amaral de Carvalho於2004年獲得Goldman獎後,向《Grist》雜誌表示 [17]

「公有地」為東帝汶傳統,是種傳統生態智慧,社區達成協議,共同在特定時間保護特定區域,這項制度在殖民時期遭禁止,所以我們希望恢復,幫助人們回想這個制度。

但土地法內容並未明確保證任何公有地制度,只表示政府將「保護」這些區域,但由於全球都面臨尋求可利用土地的壓力,許多東帝汶民眾都擔心這些土地落入外國人手中,農業部與一家印尼企業簽署的瞭解備忘錄在2008年曝光 [18],其中保證提供10萬公頃土地,便讓人們感到緊張與憂慮。

Lafahek Rai Maran [19]在瞭解備忘錄曝光後製作一份諷刺廣告,歡迎各界投標購買東帝汶所有土地,起標價2億美元,但只要談判得當,金額還可以砍半。

在2009年下半年,土地法議題仍將在東帝汶繼續論辯爭吵不休。

校對:Soup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