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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瑞士男子捷運塗鴉遭起訴

類別: 東亞, Singapore 新加坡, Governance 政府治理, Law 法律, Travel 旅遊, 公民媒體

5月17日,瑞士籍男子Oliver Fricker及英國籍疑似共犯Lloyd Dane Alexander破壞圍籬,闖入新加坡捷運樟宜停車場,以噴漆在一列車廂外塗鴉。

隔天YouTube網站上便出現事件影片,很快便傳遍Facebook、Twitter等社群網站、部落格及論壇。

捷運局直至兩天後,才於5月19日發現此事,Oliver Fricker於6月5日以毀損車廂及破壞公物罪名,遭法院起訴,國際刑警亦對Lloyd Dane Alexander發出逮捕,據信他已離開新加坡,目前人在香港。塗鴉毀損在新加坡最高可判處三年有期徒刑、罰金2000新幣、鞭刑三至八次。

新加坡捷運局已為安全疏漏致歉,不滿的部落客則質疑,為何停車場安全防護如此鬆懈。

社會政治部落客Kristen Han指稱 [1],此事是對捷運局的一記警鐘:

幸好這次教訓代價沒那麼高,也未造成危險,否則本來要聘請薪資過高的安全顧問,或是等發生爆炸案之後才警覺。

設計部落格Pure Libre [2]則希望星國政府重視真正問題所在:

毀損車廂本身並非最嚴重的問題,雖然塗鴉仍是犯罪,但至少未造成傷害,也算是個具有藝術性的惡作劇,犯案的兩人當然應受適當處罰,但政府顯然忽略真正問題,在於捷運局缺乏安全管理措施,才讓兩名無聊男子能公開羞辱他們。

Roger Poh [3]認為,與其修理這兩人,更應該懲處捷運局:

與其以侵入與破壞罪名起訴瑞士籍男子,新加坡應感謝他,並贈送榮譽市民之鑰,因為他獨自一人便揭露捷運局安全缺失,並及時讓我們有所警覺,若是因為安全防護不足,導致列車、車站或公車發生任何事件,星國運輸單位就得負責,他們有義務保障通勤民眾安全。

校對:Soup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