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國會現正辯論一項有關同志婚姻的議員條例草案。(議員條例草案即是並非由政府提交的建議立法條文。國會議員可以依偱其個人意願或所屬政黨就相關議題的方針投票。)
這項草案並非要更改現有的法律規定,只不過僅是要進行公眾諮詢。
現任澳洲工黨政府雖然不支持同志婚姻合法化,但是受到壓力要求改變其立場。
工黨在上次於二零零九年舉行的全國黨大會同意不支持同志婚姻,而且總理Julia Gillard已表明不會開放讓黨員自由投票。
但現在工黨卻支持一個由綠黨議員提出,要求所有國會議員就同志婚姻議題向所屬選民徵詢意見的動議。
《工黨支持討論同志婚姻》
許多澳洲部落客為此各執一詞。在部落格The Conscience Vote:Politics for the human的一篇文章對這個議題詳細分析,指出其重要及迫切:
只要政府繼續將這種歧視奉為圭臬,就是在繼續削弱許多人不辭勞苦付出他們的財富、時間和甚至在某些時候悲壯地付出生命,為了在所有不同性傾向的澳洲人之間建立信任、友誼和尊重的努力。
《同志婚姻:是,就是這樣重要!》
Iain Hall在他的部落格Sandpit提出他的想法:
如果像Adam Brant的人如此肯定社會普遍支持他們的立場,為什麼他們不倡議進行公投?這大槪是因為雖然很多人認同任何人都有權跟任何一個自願的成年人上床,和按自己的意願建立任何形式的家庭,但是他們事實上對現時婚姻法所定義的婚姻大致滿意,想不到理由去改變。
《說推動「同志」婚姻是因為「愛」根本就是廢話》
在一個「保守、中間偏右及古典自由派論者及社運份子的社群」部落格Menzies House上的一篇貼文裡,Mark Sharma攻擊綠黨領袖Bob Brown:
…綠黨不斷地提出同志婚姻議題。為什麼參議員Brown要這樣做?我們只能夠假設綠黨企圖以碳排放徵稅削弱本國經濟,再以同志婚姻破壞我們的社會結構。一個疲弱的國家是滋生共產主義的絕佳環境。
《澳洲的威脅》
而在「討論同性家庭的政治及文化」的Work, Love & Play裡,Jennifer Power從民意調查結果展開她的討論:
民調結果接二連三顯示大部份澳洲民眾支持同性婚姻。但是,市場調查機構Roy Morgan最近的一個民調反映對同性戀的看法在國內不同地域存在極大落差。一如所料,城市選民對同性戀的態度最為正面,而負面的態度傾向集中在鄉郊地區…
《To be or not to be》
在STRONG SILENT TYPES-STUFF ABOUT MEN部落格,網民Ultimo167同時也指出一個鄉郊選民的獨特問題:
當前有關同志婚姻的討論暗示了為什麼恐同心理在鄉下地區死灰復燃…
…生活對身處澳洲大城市以外的同志來說可以十分難熬…
我們兩個主要政黨抗拒支持同志婚姻,差不多就是僅由「在外頭」的恐同選民所驅策。…我在想,怎麼可以讓對偏見的附和取代對人權的捍衛?
《澳洲憎恨同志的模式》
Philip Maguire在他於All Australian部落格的一篇文章開首就清楚表明:
我們又再次要為同志婚姻缺乏實質意義而論戰。
他視婚姻為異性戀者養育小孩而設:
…同志及其一干人等對婚姻涵蓋繁衍後裔的蔑視極為有害。相對於兒童擁有一個正常的家庭和親子關係的集體權利,這『唯吾是尚』的一代更關心個人的權利。
《「婚姻」論戰再起》
在部落格still life with cat,Kerryn Goldsworthy就國會議員Philip Ruddock提出婚姻與繁衍之間的關係進一步闡述:
那麼Ruddock是否認為除了男女同志,任何超逾生育年齡的婦女,和所有先天或後天不育的男女都應該被禁止結婚?而且按他言論的邏輯,他是否認為任何一方失去生育能力的婚姻都該取締?
《這不可能是對的!對嗎?》
小說Loathing Lola的作者William Kostakis在他的同名部落格從個人經驗有感而發:
如果你有兩位家長,不論他們是異性同性,而且他們愛護你、支持你、培育你。 你知道嗎?這才是最重要的。你看,有趣的地方是,我的兩位女家長,她們教我尊重和擁抱差異。我的父輩卻教我利用新任妻子的名義隱藏財富,逃避身為人父的責任。
《親愛的惡棍》
如果事情真的就要改變,那過程自是不消說的緩慢。選民即將向代議士發出怎樣的訴求值得了解。還是, 最後都不過是聽者藐藐?
校對:Portno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