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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民報導:社群專刊

類別: 公民媒體, GV Advocacy
Participants at LikeMinds Helsinki. Image by Flickr user fellowcreative (CC BY-NC 2.0). [1]

一群在赫爾辛基參加LikeMinds會議的網民. Image by Flickr user fellowcreative (CC BY-NC 2.0).

本篇報導大部分由Weiping Li [2]Mera Szendro Bok [3]Sarah Myers [4]研究、撰寫與編輯。在網民戲劇性阻止 [5]美國SOPA及PIPA [6]兩項反盜版法案後,現下的問題是,如何維繫網路社群運動的能量。在本週網民報導 [7]中,我們很興奮地聚焦於網民如何將網路轉化成政治參與,以及保存數位文化的平台。網路社群Reddit [8]已經完成其《自由網路法案》(The Free Internet Act)的第一版草案 [9],該法案的目的是阻止美國地區任何企圖干涉網路自由的行為。整件立法行動,都源自於一位澳洲使用者的網路貼文。該使用者在接受哈芬頓郵報 [10](Huffington Post,或譯赫芬頓郵報)訪問時,也談論了此次網民合作,以及計畫如何推動立法。數位權益促進團體「公共知識」(Public Knowledge)最近也登高一呼,啟始一項計畫,動員網民參與與網路議題相關的政治行動。「公共知識」設立了「藍圖」(The Blue Print) [11]網站,網民可在網站上選擇支持的數位權利法案,投下一票,或是自行提案,尋求其他網友支持。如果提案爭取到足夠支持度,便有可能真的起草成為法案。

美國參議員朗•維登(Ron Wyden)以及眾議員德羅‧以薩(Darrel Issa)也採行類似方式,徵求網路社群透過名為「麥迪遜」(Madison) [12]的網路平台,對他們所提出的《網路保護及數位貿易執行法案( OPEN Act)》,提供意見或協助修正。

除此之外,科技網站Techdirt [13]也與數位倡議團體Engine Advocacy [14]合作,共同打造「邁向討論」(Step 2 Discussion) [15]平台。網民可在平台上投票贊同議案,或是提議其他也值得關注的話題。該網站的倡議者期望,透過「群眾協力」(crowd sourcing),讓網路社群的聲音,也能形塑政治議題。

歐洲也有類似計畫。根據芬蘭媒體 [16]報導,一群在赫爾辛基的民眾,正在打造一個讓芬蘭公民提出立法意見的網站。如果某個意見得到足夠支持,其他志願者便會協助將想法化為法案。

上述行動,是否能夠改變現下政治態勢,創造由網民帶動的新局?觀察家還不敢妄作預測 [17]。這些仍待完善的系統仍有一些缺失 [18]。不過,對於社群來說,已經踏出了意義重大的一步。

網路權利亦是人權

過去兩週之中,在人權以及網路權利的一項突破性的會議場合裡,亦有令人驚喜發展。第十九屆人權委員會舉行了網路言論自由的聯合國討論會。會中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納瓦尼特姆‧皮莱(Navanethem Pillay) [19]開場演說 [20]中指出:「國家不能再以獨占資訊的手段,遂行控制」。她強調:「當政府考慮網路政策時,評估政策對於人權的衝擊,也是很重要的一環」。

該會議的全程錄影請見此處 [21]。與會的進步溝通協會(Association for Progressive Communications) [22]執行長阿尼葉特‧愛司特絮森(Anriette Esterhuysen) [23]會後表示:「與會國家都同意,現實世界的權利,也應同樣適用於網路。對此,我們相當受到鼓舞。」

此外,歐洲安全合作組織(OSCE)議會的與會者也宣布 [24],網路自由與人權議題,將會是議程內的優先項目。

審查制度

無國界記者組織將2012年三月十二日訂為「反對網路審查制度世界紀念日」 [25],希望增進全球網民對於網路自由的關心。該組織也提名了來自世界各地,捍衛網路言論自由的部落客、社運人士以及記者。我們向提名人獻上敬意,特別是在來自政府的壓力漸增之時,他們的勇氣激勵我們繼續為網路自由奮鬥。

在這些壓縮民眾言論自由的國家中,巴基斯坦是一員。巴國政府為了以自動操作的全國網址篩選及屏蔽系統,取代舊有人工操作機制,因此公開向外徵求提案 [26]。巴基斯坦數位人權團體「公眾位元(Bytes for All)」 [27]帶領全球抗議巴國政府。該組織也警告,隨著2013年普選逼近,政府極有可能加緊監視、審查線上言論 [28]。他們正在敦促西方的資訊及科技公司,珍視言論自由,迴避巴國政府的徵求。

全球網路倡議(GNI)是個由各領域人士所組成的組織,旨在促進科技公司尊重人權。該組織也發表聲明 [29],促請科技公司確保其客戶使用科技產品的方式,能夠符合人權標準。

據報導,推特已在過濾 [30]那些批評嘲諷法國總統薩柯奇,及其總統選戰的帳號。

埃及的青少年勇於透過網路以及其他媒體,表達政治觀點。埃及教育部長 [31]卻試圖限制年輕人參與政治活動,並要求教育機構禁止學生參與政治辯論。青年部落客也接到了惡意的訊息及威脅。

埃及議會裡,來自薩拉非派(Salafi)以及自由黨派的成員皆提案封鎖色情網站 [32]。即便在埃及的前政權,都還未曾有過系統性地篩檢網路。

迫害

約旦部落客伊納‧穆沙朗(Enas Musallam) [33]遭受生命威脅,並被刺殺,目前人在醫院。穆沙朗親近友人認為,穆沙朗被刺之禍,可能起於其近日一篇批評約旦王子哈笙的文章。

中國公安警告政治異議人士秦永敏 [34],要求他放棄設立推動中國和平演變的網站。

沙烏地阿拉伯記者漢札‧喀什葛里(Hamza Kashgari)因為其戲謔先知穆罕默德的推特訊息,而遭政府拘留。目前喀什葛里已有優秀的人權律師代理其訴訟事務,該律師正試圖將本案交由資訊部的委員會審理。不過喀什葛里仍然面臨沙烏地激進份子的死亡威脅 [35]

監控

加拿大備受爭議的《C-30法案》,又名《保護兒童,防範網路罪犯法案(Protecting Chiildren from Online Predator)》,已經引起極大的反對聲浪 [36]。法律教授麥克‧蓋斯特(Michael Geist) [37]寫道,該法案第十四條「授與政府的權力之廣,令人驚訝。政府可以限時要求ISP或電信業者,以指定的方式加裝監控設備」。

無國界記者組織針對該法案指出 [38]:「打擊網路兒童色情活動,是個合法的目標。但是這場戰鬥也不應犧牲網路的權利與自由」。

據電子前鋒基金會(EFF)報導 [39],面對排山倒海而來的反對意見,該法案已被暫時「擱置」。該基金會也鼓勵網民,持續施壓加拿大政府,阻止這項過份的法案成為法律。

澳洲政府提議 [40],每年閱讀人次超過一萬五千的部落格,應該受到監視。

電子前鋒基金會的卡提扎‧洛提戈茲(Katitza Rodriguez)在全球之聲撰文報導 [41],墨西哥已經「通過 [42]一項監控立法,該法授權警察,在沒有搜索令的情況下,也能即時取得使用者的所在地資訊」。

報導 [43]紐約警察 [44]監控東岸的穆斯林學生網站 [45],已有一段時日。

許多媒體,包括《電訊報》 [46]《多倫多環球郵報》 [47]以及美聯社 [48]皆指出,著名的新聞記者何米‧歐榭力克(Rémi Ochlik)以及瑪麗‧高文(Marie Colvin)遭到敘利亞軍隊殺害,而且敘國政府過去可能一直透過他們的衛星電話,施以監控 [49]

網民行動

牛津大學建立了一個網站平台 [50],讓全世界的網民可以在此平台上辯論與網路自由有關的議題。

中國網民 [51]趁著防火長城暫時性的漏洞,攻佔了美國歐巴馬總統的Google+網頁,有些人甚至開玩笑地向歐巴馬索討綠卡及美國總統大選競選貼紙。
國家政策

愈來愈多政府在民眾抗議之時,截斷手機通訊。此舉已經引起爭議。有鑑於外界嚴厲指責,美國聯邦通訊委員會(FCC)向公眾詢問 [52],是否地方政府可以封鎖手機服務。

最近已經初露改革曙光的緬甸,又進一步開放網路政策,允許民眾使用社交以及國際新聞網站。根據《經濟學人》 [53]報導,科技高手集聚的的會議—BarCamp,最近便在仰光舉行,翁山蘇姬也到場演講。

由於印度政府無法取得在國外註冊電郵帳號,卻在國內開啟的電郵,因此該政府要求 [54],所有在印度境內登入的電郵服務,都需透過印度度境內的伺服器。

美國聯邦通訊委員會委員羅勃‧麥當諾(Robert McDonald)在《華爾街日報》 [55]發表文章,對於某些國家提議由聯合國國際電訊聯盟(ITC) [56]控制網路的提議,表達憂心。他強調,該方案會終結目前由多方共同治理網路的結構,並會威脅網路自由。
隱私

美國政府公布 [57]「消費者隱私法案」,列出企業處理消費者私人資訊的原則。大型網路公司也簽署了「禁止追蹤」協議,承諾在瀏覽器加入「禁止追蹤」的功能。在此同時,谷歌、蘋果、亞馬遜、惠普、微軟也與加州政府簽訂協議 [58],允諾在手機使用者下載應用程式之前,會通知其資訊政策。

不過,就在這些科技業巨人發生一連串違反隱私的醜聞,欲以行動改善其聲譽之際,又有報導指出 [59],Android應用程式未經使用者允許,便上傳使用者照片。

谷歌的隱私新政策,仍然受到來自全球各地的指責:歐盟轄下的組織警告 [60],谷歌的新隱私政策有違法之虞,並且要求延緩實施。此外,英國有位社運人士也控告谷歌 [61],要求該公司賠償購買新手機的費用,理由是這位仁兄拒絕同意谷歌的新隱私政策,以致於無法繼續使用舊手機。不過,即便面臨種種批評質疑,谷歌仍然一意孤行 [62]《時代週刊》網路版的「科技島」專欄 [63]網站ars technical [64]都有文章,告訴讀者如何將谷歌新隱私政策引起的風險,降至最低。

就在網民愈來愈不滿科技及廣告公司線上追蹤措施之際,《亞特蘭大月刊》(Atlantic)資深編輯艾力克斯‧馬得力高(Alexis Madrgal)的文章敘述 [65]了網路使用者的線上活動,如何被他人步步追蹤。如果你對於自己在線上如何被跟蹤感到好奇,也想知道有哪些公司跟蹤你,你可使用應用程式[1] [66]

著作權

夏普得‧費利(Shepard Fairey) [67]在其與美聯社的刑事官司中,與控方認罪協商。美聯社控告費利在製作歐巴馬「希望」海報時,不當使用美聯社照片。費利之前主張該使用屬於合理使用範圍。

歐盟執行委員會將ACTA [68]條約提交歐洲法院判決。關於此事的更多資訊,可參見歐洲數位權利行動(EDRI)的問答集 [69]

受歡迎的台灣網路廣播平台NOW.in被台灣警方搜索 [70],理由是「侵犯著作權」。該平台提供個人使用者,以簡便的方式設立網路廣播站,向全世界廣播。該公司日前才受到台灣政府表揚「服務創新」,並且也正與著作權人團體協商授權事宜。

就在NOW.in遭到搜索前幾日,台灣政府也拒絕了一群學者[2] [71]的申請案。這群學者以瑞典的海盜黨為前例,希望也在台灣創黨,從事著作權改革。台灣政府拒絕的理由是:政府相信「海盜黨」的名稱,會被聯想與真實海盜有關,且有引起幫派暴力之虞。

愛爾蘭一項被冠上「愛爾蘭 SOPA」 [72]的法案已被正式立法了。根據該法法條,著作權人若認為網路上有侵犯著作權的內容,可以向法院申請禁制令,要求網路服務業者撤下可能違法的內容。
網路安全

在過去兩週中,網路安全是美國國會裡的熱門話題。共和黨參議員提出了多項有關網路安全法案 [73]:《2012網路安全法案》(Cybersecurity Act of 2012)與《安全科技法》(SECURITY IT Act)。這些法案的目的是要保護美國,免於網路攻擊。

不過,有人擔心 [74],由參議院國家安全委員會主席喬伊‧利普曼(Joe Lieberman)提出的《2012網路安全法案》在提昇政府的監視能力之際,也可能犧牲民眾的隱私與網路自由。另一群共和黨參議員因此提出另一法案 [75],強調政府與私人企業在網路安全議題上的夥伴關係。

在這兩項法案中,後者已經得到一些電信業者 [76]的支持。民主與科技中心的吉姆‧鄧西(Jim Dempsey)撰寫文章 [77],主張沒有軍方涉入的「公私夥伴關係」,更能切合網路本質,維護民主。

在討論網路威脅有多嚴重時,國家安全局常常將駭客團體視為主要憂患 [78]。在一篇華爾街日報的報導中,國家安全局主管引述,駭客有能力透過網路攻擊,造成部分停電。駭客團體「匿名」對此回應 [79]道:「為什麼『匿名』會想要關閉電力設施?維繫生命的設備以及許多重要服務,都得依賴電力。國家安全局,有膽再說一吧次!#惟恐天下不亂」。

出版物

● Peter Czerski: We, the Web Kids [80]

● Kenneth Liberthal and Peter W. Singer: Cybersecurity and U.S. -China Relations [81]

● Cory Doctorow: Censorship is inseparable from surveillance [82]

校對:Sonya S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