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民報導:阿薩姆專刊

Candlelight vigil in protest of Assam violence: Flickr/Joe Athialy (CC BY-NC 2.0).

民眾點起蠟燭守夜,抗議阿薩姆的暴力衝突: Flickr/Joe Athialy (CC BY-NC 2.0).

本篇報導多由Tom Risen, Weiping Li, James Losey, Rayna St, Sarah Myers, Ellery Biddle, and Rebecca MacKinnon研究、撰寫與報導。

過去一個星期以來,關於印度東北部阿薩姆省種族衝突重啟的報導,讓我們看到了政府管制網路的複雜程度,尤其是當印度政府決定封鎖上百個傳遞種族之間暴力謠言的網站之時。社群媒體以及手機簡訊推波助瀾,散布最近原住民Bodo族以及穆斯林移民之間的暴力衝突謠言。然而,訊息經過越多人傳閱,看起來越真實。比如,有人將地震受難者的錄相以及照片錯植為種族衝突受害者, 據稱這些影像有好些是由巴基斯坦上傳,而且整個誤傳的源頭,可追溯到之前緬甸針對Rohingya穆斯林的暴力事件。

八月十一日有場在孟買舉行的遊行,原本用意是要譴責發生於緬甸及阿薩姆,以穆斯林為目標的衝突,然而這場遊行竟也以暴力收尾,進而又掀起恐懼浪潮,導致大批群眾從印度東北部的城市出逃。印度政府為了阻斷仇恨言論與錯誤訊息,屏蔽了大約兩百五十個被控載有煽動內容的網站,並也限制手機簡訊數量,使用者因而無法一次寄發五則以上的訊息。印度政府威脅將推特關站後,該微網誌網站終於同意封鎖六個張貼仇恨訊息的網站。外界質疑,印度政府的言論審查行為在合法性上,站不住腳。批評者說,此舉不符該國新資訊科技法的規範,而該法本身便具爭議性。根據新資訊科技法的規定,封鎖網站前四十八小時,必須先行通知。位於班加洛(Bangalore)的非營利組織「網路與社會中心」(Center for Internet and Society)檢視了被封鎖的網站名單Pranesh Prakash 則為文指出,政府應與網路公司協調,而非一昧發出概括的審查命令。美國國務院敦促印度,在維繫安全之時,也要尊重網路自由。

審查制度

約旦政府批准了出版與媒體法的修正案。該修正案要求網站需取得執照,並且應為網路使用者的言論負責。這些修正條文需經國會通過,才能成為正式法律。約旦網站採取與今年一月抵制SOPA( 禁止網路盜版法案Stop Online Piracy Act)及最近馬來西亞類似的抗議策略,於八月二十九日時「熄燈」(black out),以示抗議。

網民行動

網路社群網站Reddit創辦人之一的Alexis Ohanian宣布將展開一趟巴士之旅,宣揚「開放網路」的理念。這部巴士上的倡議人士,將會行經美國大城小鎮,與地方企業及人士,談論網路自由。這趟巴士之旅的部份經費,將由Reddit贊助,其他則會透過網路集資平台 Indiegogo籌措。

全球之聲作者 Afef Abrougui 訪問匿名突尼西亞漫畫家「_Z_」,談論班阿里政權垮台後,突尼西亞的言論自由狀況。雖然獨裁政權已遠,_Z_仍然擔心,突尼西亞網路上仍潛有對於言論自由的威脅。_Z_也建議網路異議人士如何保障自身的匿名狀態。

敘利亞政府找出辦法避開美國經濟制裁,此制裁卻使敘利亞反政府人士蒙受其害,無法取得躲避政府線上追蹤的工具。敘國政治運動人士Dlshad OthmanChange.com發起請願,要求美國商業部及財政部放鬆現行制裁方式,使該國反政府人士能夠安全地在網路上分享資訊。他呼籲美國政府重新授與概括性的出口執照,針對個人通訊以及安全科技,提供更為清楚及廣泛的豁免項目。此外,也應提供打算與敘利亞做生意的科技公司,較為清楚的指引,並建立更簡便的授權流程。

迫害

針對巴林人權運動者Nabeel Rajab被控在推特發表「侮辱」言論一案,巴林法院判決Rajab無罪。但他仍因為先前另一「非法集會」(五名以上民眾,為抗議之目的而集聚)的罪名,被判處三年徒刑,無法因侮辱案的無罪判決而得以出獄。

監控

俄羅斯Kommersant報紙報導,該國外國情報處投下了九十四萬美元在社會情報計畫上。根據報導,大部分的資金(約六十九萬美元)將用在監督社群媒體,以及在網路上為政府宣傳。

據報導,幾家在中國營運的公司被公安要求裝置網路安全軟體,監控網路活動。公安威脅這些公司,若不配合,就要切斷網路連線。

隱私

美聯社報導,資料探勘(data mining)幫助美國總統大選共和黨候選人Mitt Romney成功找到有意願的捐款者,成為募集資金的重要方式之一。Romney也曾擔任過麻塞諸塞州的州長。該篇報導指出,共和黨總統選舉陣營從2012年六月開始,便聘請Buxton Co.公司(譯註:此家公司的業務多為市場行銷及分析)的分析師追蹤個人線上資料,比如消費者習慣以及上教堂的次數。

Google在外界批評其隱私政策,甚至面臨官司訴訟後,目前正成立一個「紅色小組」,負責發現以及解決產品的隱私風險。然而,消費者權利倡議人士仍然希望Google可以在保護消費者隱私上,多負一點責任:美國一個消費者團體「消費者看門狗」(Consumer Watchdog)要求美國加州北區地方法院,阻止Google以及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之間的和解提議。根據該提議,Google同意償付兩千兩百五十萬美元,以化解Google誤導消費者蘋果瀏覽器Safari隱私設定的訴訟。「消費者看門狗」認為,這項訴訟不符公共利益,法院不應准許該項和解。

美國許多州政府連續提出法案,保護社群媒體使用者的隱私。最近一項新法案,是由加州參議院提出,禁止大專院校向學生索要其社群媒體的帳號信息。

網路安全

綽號為Sabu的駭客團體LulzSec前成員Hector Xavier Monsegur,因為在逮捕Lulzsec及Antisec成員一事上,與聯邦單位合作,因此得到六個月的緩刑。上述兩個駭客團體都是駭客運動社群Anonymous的旁枝。Monsegur身為Lulzsec主謀者時,違反了聯邦規定的電腦駭客法令,面臨十二項罪名,可能需坐牢124年。

英國零售電子商業聯盟報導,2011年時,零售業者因為線上詐欺以及其他網路犯罪所損失的金額,大約有兩億零五百萬英磅。

美國聯邦能源規範委員會指出,美國在伺服器使用上,尚未建立足夠的數位簽名標準,以致於美國電力設施面臨「日新月異的網路安全威脅」時,可能難以抵抗。該委員會是在回答參議院國家安全委員會成員Joe Lieberman 以及Susan Collins時做出上述回答。這兩位參議員曾經合作撰寫了《2012年網路安全法案(Cybersecurity Act of 2012)》,該法案授權美國政府保護重要的公共設施,例如電力網路。但最近此法案在參議院投票時,卻短少了六十票,無法達到通過門檻。

著作權

德國司法部長公布了德國著作權法修正草案,新修正條文要求,若搜尋引擎以及新聞蒐集業者使用德國網站上任何一點受著作權保護的內容,都必須支付網站業者授權費用。

在業界方面,德國代表色情工業中數個著名團體的律師事務所Urmann and Colleagues,警告非法下載色情電影的使用者,要將他們的姓名公諸於世。這項行動的目的是要向那些被控盜版色情電影的人施加壓力,迫使他們支付下載費用。

美國政府扣押了三個網域,這些網域被控「非法散佈受著作權保護的Android手機應用程式」。

說到著作權執法,RapidShare法務長Daniel Raimer在研討會指出,政府制裁的對象,不應是如RapidShare這樣的檔案分享網站,而是那些提供鏈結,指向檔案分享網站中非法材料的網站。

挪威的隱私上訴委員會拒絕授權律師事務所Simonsen監控檔案分享以及使用者的網路位址。此一決定等於是給了挪威檔案分享愛用者通行證。目前挪威沒有其他律師事務所有監控權力。

科學美國人》一篇文章討論好萊塢如何管理,並利用線上電影賺錢。好萊塢目前遇到與連鎖租片業者百視達類似的困境。百視達已有數年面臨營收衰退的問題。

網路空間的君主

推特停止了另一社交網站Tumblr上的「找朋友」功能。Tumblr使用者過去可以藉此功能搜尋使用推特的朋友。推特也封鎖了照片分享網站Instagram(該網站已被Facebook併購)的搜尋推特朋友功能,並在數週前宣布限制第三方應用程式開發商的規定。

推特也針對紐約刑事法院一項命令提起上訴。該命令要求推特交出「佔領華爾街運動」參與者Malcom Harris 從九月十五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所發佈的推特訊息。Malcom Harris去年十月時因在布魯克林橋抗議而被逮捕,法院在今年七月初判決Harris不得挑戰以其推特訊息為目標的搜索令。

德國消費者團體 — 德國消費者組織聯盟,Facebook讓使用者搜尋第三方應用程式的工具App Center,在未合理取得消費者同意的情況下,與第三方交換使用者個人資訊。該團體說,若 Facebook未在九月四日前補救此問題,就要提起訴訟。

網路治理

美國、加拿大以及環太平洋國家之間為了國際商業及投資議題,所商議的《泛太平夥伴關係協議》(Trans-Pacific Partnership,TPP),將提供誘因,讓網路服務供應商監控以及制裁侵犯著作權的行為。這是電子前線基金會(EFF)根據一項關於智慧財產權協議的洩密文件,分析而得的結論。

網路中立

美國電信巨人AT&T計畫讓iPhone使用者也能在其3G以及 4G網路上使用廣受歡迎的影像聊天軟體Face Time,但僅限於購買該公司特別方案的消費者。這項計畫已經引起廣泛批評,各方討論AT&T此舉是否已經違反聯邦通訊委員會的網路中立規定。

國家政策

科技新聞網站Ars Technica報導,雖然美國總統歐巴馬從今年四月起,已對敘利亞電信公司展開經濟制裁,敘利亞最大的網路供應商SAWA還是將其旗下一家科技服務公司的伺服器,設在美國芝加哥一家資料中心。敘利亞在減少與其他國際電訊公司的網路連接後,也開始將大部分的網路交通借道香港電信公司電訊盈科(PCCW Global)。

澳洲參議院通過備受爭議的2011網路犯罪修正法案。該法規定,簽署歐洲議會《網路犯罪公約》(Convention on Cybercrime)的國家,有權要求澳洲網路供應商將使用者的資料保留一百八十天。批評者,澳洲的修正法案已經超過《網路犯罪公約》本身的範疇,因為後者並無持續蒐集以及保留資料的規定。

韓國憲法法院最近宣布網路實名認證法律違憲。這項法律要求網路流量高的網站使用者必須在登入網站前,提供真實姓名。憲法法院指出,該法不但阻礙了使用者在這些網站上的言論自由,也讓使用者個人資訊有洩漏之虞。過去當此法仍具法律效力時,研究者發現,雖然其目的是遏止不法的匿名訊息,但實際上卻效果不彰,不法訊息並未因此減少。

酷玩意兒

為了鼓勵諸如Google Offers的網路廣告商資助公共無線網路,無線網路商Boingo與Google Offers將在美國八家購物中心裝設免費公共無線網路。這兩家公司最近也已在紐約市合作了一些關於公共無線網路的實驗。

為了幫助非營利組織「特沙科學中心」( Tesla Science Center)籌措資金,以協助一家紀念科學家 Nikola Tesla的博物館,漫畫家The Oatmeal已經籌到一百多萬美金。Nikola Tesla是研究電信以及網路通訊的先驅。真實名字為Matthew Inman的The Oatmeal將繼續募款,直至九月底為止。

烏克蘭民眾可以在十月國會選舉之前,先利用由公民運動組織Chesno(意思為「誠實」)所架設的網站評量政客的誠信。該網站評價政客的標準包括是否違反自由與權利、是否改變政治立場,以及是否涉入貪汙案件。

出版與研究

校對:Sue W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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