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比亞法官下令逮捕穿著暴露的女性

一位尚比亞女性高等法官下令,命令警官逮捕穿著不當的女性。

尚比亞的女性們時常在公開場合遭受辱罵,有時候甚至因為穿著不當被罵是脫衣舞孃。此話題早在五年前就已出現在原文作者的網誌上了。

這項命令據說是為了遏止這個問題,但部分尚比亞人認為法官的決定侵犯了女性人權。

Rhoyda Kaoma是基特韋高等法院的法官,當她在Flava電台的臉書專頁上發表相關言論後,訊息迅速傳開:

一位民眾對穿著不當女性表達不滿,認為警方應逮捕這些現行犯。
為回應這樣的不滿,身為基特韋高等法院的法官,Rhoyda Kaoma已向警方下達命令,逮捕穿著不當的女性以避免性別暴力案件發生。

但下達命令後卻出現了一個問題:警方應該要逮捕穿著清涼的女性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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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hoyda Kaoma法官(圖右),圖經James Mwape許可後自其臉書擷取。

有些人對法官命令的反應激烈,Scott Davies在電台的臉書專頁上發表:

憑什麼將男性的錯加諸在女性身上!法官實在是不對!

她一定是個徹底的笨蛋! 為何不確保女性的安全,以免被自以為是的法官和陪審團的牛郎和笨蛋們侵犯!

這跟試圖扒光他們的衣服並侵犯他們有什麼差別!

Kingsley King Kaluba也認為法官很愚蠢,他表示:

法官的職責是解讀法律以避免混淆,以及給予判決,並不是命令警察。這太愚蠢,我敢說她的職位一定是混到的。

但也有人支持法官,Gerald Sandundu說:

若已存在先例,法官的判決其實是可以被接受的,而且尚比亞的法律條文也顯示法官並沒有做錯。最起碼我們不用再看到幾乎全裸的女性走在路上了! 太棒了,法官大人!

James Mwape在臉書發表了一篇文章,表示 Kaoma法官在天主教女性聯盟的午餐會上發表言論:

警方必須針對不當的暴露採取行動,而法律範圍也不容許家長為孩子的行為做辯護,就像殺人一樣,犯錯就是錯。警方理應逮捕罪犯,最起碼要抓出一個例子做警惕。

對於Mwape的發表,Caroline Nenguke Phiri批評法官過於責怪女性的穿著而不是男性的行為,她表示:

實在是太誤導了!應該是要教導男性不要強暴女性,而不是教導女性該怎麼穿衣!難道我們應該對男人無法自我控制而負責?妳是認真的嗎??

Twitter上討論也不斷持續著,Muleya Mwananyand (@MuleyaM)不解為何尚比亞的法律體系如此落後,她表示:

@senzian #GBV這是在開玩笑吧?哪個法官?哪個案件?拜託,為何尚比亞的法律體系會這麼落後?

另一則推特則顯示女權組織並不知道法官的決策,如下:

@Manyanyato女性法律及發展組織並不知道Rhoyda Kaoma法官對女性穿著的命令。

雖然出乎意料,但尚比亞的婦女運動對法官的命令也只能聽從。

 

譯者:Maggie Lin

校對:F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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