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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別再把維吾爾穆斯林都當恐怖分子

類別: 東亞, China 中國, Ethnicity & Race, War & Conflict 戰爭與衝突, 公民媒體, 政治
Please don't put terrorist label on Uyghur people. Image from Flickr user @Todenhoff under CC: AT-SA [1]

請不要將維吾爾族人民貼上恐怖分子的標籤。照片:Flickr 用戶 Todenhoff CC: AT-SA

在中國,維吾爾族穆斯林經常與「恐怖分子」這個標籤聯繫在一起。當地政府和媒體經常將邊境地區的暴力事件定義為恐怖行動,這種解釋將個人的犯罪歸結至少數民族的集體責任。

最近的官方聲稱的「恐怖事件」,發生在2013年11月16號 [2]新疆巴楚縣。警察局中有11人遇難,包括2名當地警察和9名巴楚縣的維吾爾族穆斯林。

新疆當地政府立即將該事件定義為恐怖襲擊事件,並聲稱9名歹徒已被擊斃,局面得到有效控制。但是,據亞洲自由廣播消息表示,派出所周圍的人已經設法活捉了年輕歹徒,但是警察依舊將他們當場擊斃。除警察外的所有目擊者都死了,這使人們不得不懷疑派出所裡到底發生了什麼。

對於這次事件,反對者胡平提出了他的疑問:

 為了回答胡平,一位名叫IIham Tohti的維吾爾族大學教授強調應該修改中國政府的民族政策:

在4月份,一起類似的種族衝突 [7]同樣發生在這個派出所,造成包括15名警察和政府官員在內的21人死亡,該起事件同樣定義為恐怖襲擊。

很多人反對成立國家安全委員會 [8],他們認為邊疆的少數民族將會因此成為反恐的目標。舉例而言,一位為政府報刊《文匯報》工作的媒體人Kai Lei,即強烈要求國安委應對像巴楚這樣的地方採取強硬政策。

【當剷除巴楚等恐怖事件土壤】成立國安委,邊疆事務當佔重要地位,當高效應對、打擊邊疆恐怖、分裂勢力。當嚴防、嚴打、剷除巴楚等既往發生恐怖事件地的土壤。

目前中國對於恐怖襲擊的定義成為問題,就像一名來自Uighurbiz.net的匿名作家”Little grand father_Aike”指出的那樣。該作家對比 [9]了發生在2013年的兩組事件,顯然表明政府對於定義恐怖襲擊的隨意性:第一組是發生在7月7號的福建公交車縱火事件和10月28號的北京天安門吉普車事件 [10]、第二組是發生在8月25號的成都醫院的襲擊和11月16號的巴楚警局襲擊。

福建縱火案導致47人死亡,34人受傷,民警說是由於憤怒和絕望而致的個體犯罪,因此將它定義為刑事案件。發生在北京的襲擊事件導致5人死亡,38人受傷,卻被定義為是有組織力量的恐怖襲擊。在5名死者中,有3人是坐在車內的維吾爾人。

作者指出是這種隨意的定義激起罪犯的不同反應。在第一起案件中,人們把它當做是個體的瘋狂舉動,但是第二起案件卻當做民族的恐怖行動:

因為新聞媒體和司法機關的定性不同,讓數千萬維吾爾族一起背上了恐怖分子的名聲,作為中國人來說大家覺得公平嗎?[…] 全中國現在一說到新疆,不是談虎色變而是嗤之以鼻,總體評論就是:殺光他們、趕出去、殺幾個就老實了、忘恩負義等詞彙,我想說的是媒體你們有沒有良心?你們的操守去了哪裡?你們對全國中國人民的誤導難道不是犯罪?

我們把成都的襲擊和巴楚的襲擊做個比較會發現,即使發生在成都的事件預謀已久,很明確地針對醫務工作者而且導致5死11傷,該案件還是定義為個體隨機行為。但是,發生在巴楚的案件,即使9名襲擊者當場被擊斃,還是定義為恐怖行動:

這個大家可以輕描淡寫的帶過並沒有扯到民族、暴徒等詞彙,為什麼新疆這麼特殊?為什麼維吾爾族這麼特殊?西部大開發 [11]四川也是受益城市之一,大家並沒有說什麼四川同胞也坐享其成、好吃懶做還盡惹事添亂

他強烈要求當局反思民族政策,為少數民族創建良好形象:

中國是一個多民族國家,你要先樹立一個健康的民族形象,傳播正確的民族文化和信仰,你才能真正意義的代表一個國家,所以我是一名維吾爾族,一個穆斯林,一名中國人,新疆正能量我傳播,我為維吾爾族代言,我不是暴徒,我是中國人!

 

譯者:Y.Zhang
校對:F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