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聯合刊登於World Policy Journal部落格。
國際人權系統已經失靈,或者我們該說,根本從未運轉過。
儘管有來自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的國際人權保障,以及來自歐洲安全與合作組織、美洲國家組織、非洲人權與民族權委員會與其他機構的人權承諾,各國公民的人權還是一次又一次地在內國法之下受到侵害。除了極為嚴重的國際人權侵害案件,國際刑事法院對於其他案件幾乎沒有意見,成員國擁有很大的自由按自己的理解分配正義。
對於居住國家無法提供或執行法律以保障言論自由的人民來說,國際原則也甚少給予真正的幫助。如今,衣索比亞獨立部落格協作群Zone9一案便是如此。
今年四月,衣國政府在首都阿迪斯阿貝巴逮捕Zone9六位成員及三位相關記者。在缺乏正式起訴的情形下,他們遭監禁好幾個月,有關當局也拒絕讓他們對外溝通。今年八月,被告之一Befeqadu Hailu自獄中流出的證詞,以及法庭上的陳述皆指稱受到虐待與經常性毆打。這九人非正式地因被指控「與國外聲稱為人權運動者的組織合作,並且……獲得財源,透過社群媒體煽動公眾暴力」而遭拘留。
七月時,檢察官以衣索比亞2009年反恐宣言起訴Zone9。理由是Zone9獲得許多政治異議組織支持,後者是政府定義的恐怖份子;又接受國際運動人士的訓練學習電子郵件加密,且透過協助記者與運動人士免遭數位監控的團體Tactical Technology Collective學習維護資料安全。
Zone9部落客加入其他媒體的行列,都在類似的法律規定下成為箭靶,其中包括Eskinder Nega,他曾報導過近年的阿拉伯之春以及衣國發生類似革命的可能性。Nega遭到逮捕,被控「計畫、準備、密謀、煽動並企圖」從事恐怖行動,判刑18年。
人權倡議組織的國際救援成果甚微。五月,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納維.皮萊發表聲明解釋,
不可以把對抗恐怖主義當作藉口,用來威脅記者、部落客、人權運動者與民間團體成員並要求他們噤聲。此外,也不該把與外國人權團體合作視為犯罪。
與此同時,七個國際人權及新聞自由組織亦緊急呼籲非洲人權委員會與聯合國介入Zone9案。申訴案中強調,此案起訴內容不明確,也未給予被告充分的訴訟代理權。
媒體法律保護倡議組織的律師,也是Zone9申訴案中的領頭簽署人Nani Jansen,在一封電子郵件中寫道,非洲人權委員會與聯合國皆「在這些問題的初期,以機密為藉口於私下運作。」她繼續表示:
每次他們調查完某個政府,事情就會在毫無對外說明之下解決。要到幾個月後(通常是超過一年),這些與該政府之間的交換才會在提交給監督機構的報告中公開。
因此,任何國際干預都會與其他案件一樣處於寂靜的死角,如Zone9一樣,公眾無法監督與參與。
即便這些國際組織的確跟進調查衣國政府,他們的手段也有限。Jansen在一篇談到申訴案的文章中指出,非洲人權委員會能做出決議譴責衣索比亞的逮捕行為、兩組織的報告起草人皆可以要求正式訪問衣索比亞進行調查,至於身為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成員之一的衣索比亞則有義務接受此要求。然而,就算有提出這些要求並展開調查,預想中會對衣國政府做出的裁決也沒有太大的機會執行。
申訴案提出之後,衣索比亞政府也起訴了被告。最新的審判內容可以造訪Trial Tracker Blog,這是一個民眾經營的網站,讓我們能更瞭解被告的境況。
大眾嘗試透過#Freezone9blogger等社群媒體活動,來突顯衣國政府違反人權的行為,有其間接成效。他們設法讓政府感到羞愧,進而確保囚犯得到較好的待遇。同時也向國際組織及衣國盟友如美國施壓,對於後者來說,衣索比亞是很重要的軍事與維安夥伴。行動者冀望這些組織會反過來對衣國政府施以政治壓力,釋放Zone9被告。
國際上人權承諾的落實,看來主要依賴政治協商程序,而非法律體系的運作與實施。考量到衣索比亞能輕易地為了政治目的適用或忽略內國法,只有政治壓力能有利地解決這個案件,這真是殘酷的諷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