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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民報告:歐盟執委會認為科技公司應該自行規範網路言論暴力

類別: 西歐, Censorship, Freedom of Speech 言論自由, Law 法律, Technology 科技, 人權, 公民媒體, 數位行動, GV Advocacy

照片來源:Cory Doctorow(CC BY-SA 2.0)。

(原文刊登於2018年2月15日)

全球之聲倡議計畫(Global Voices Advocacy)的網民報告(Netizen Report),提供在世界各地網路權益的挑戰、勝利和新趨勢的國際即時快訊。

鑒於高度網路暴力威脅及仇視言論所引起的群眾恐慌,歐盟執行委員會(European Commission,簡稱歐盟執委會)準備提出新草案,建議各會員國如何處理「違法網路內容」。

雖然歐盟執委會尚未提交這份提案,一份洩漏出去的提議草案 [1]已經開始流傳,目前已能在由人權團體和公民團體聯合設立並致力保護網路言論自由和隱私的「歐洲數位權利」(European Digital Rights,簡稱EDRi)網站上看到。此提案建議歐盟執委會要求如臉書和Google等私人企業主動為此議題盡更多責任,而非由歐盟執委會再提出新規範。

EDRi成員Joe McNamee簡要分析 [2]這份提案:

On the basis of no new analyses, no new data and no new pressing issues to be addressed, the leaked draft Recommendation [1] seeks to fully privatise the task of deciding what is acceptable online or not. The only protection for user rights like freedom of expression is an unenforceable hope that certain “adequate safeguards” will be put in place voluntarily by the companies. The draft reminds readers – twice – that the providers have “contractual freedom”, meaning that any such safeguards will be purely optional.

在沒有提及新分析、新資料、新迫切議題的基礎下,這份洩漏的提案 [1]希望將決定網路內容能否被接受的任務全人私有化。唯一可以保護如表達自由等使用者全利的是一個沒有強制力的冀望--期盼私人企業能自願成為網民使用權的合適維護者,提供一些「適切的保衛措施」。這份提案兩次提醒讀者,維護提供者具有「合約自由」,意是否施行這些保衛措施全得仰賴維護提供者的意願。

在提案中,網路內容種類唯一被特別談到的是「恐怖份子資訊」(未提供定義)和著作權。McNamee認為,提案「重複論及著作權及智慧財產權的防範措施,暗示背後確實有股力量要求提出影響廣泛的措施」。

孟加拉下令關閉網路後旋即撤回命令

2018年2月11日,孟加拉通訊管理委員會(Bangladesh Telecommunications Regulatory Commission)下令 [3],為配合全國大學分發考試舉行的2月期間,網路服務業者須停止提供網路連線,以阻止考試答案外流。但該命令很快就因民眾廣大的批評聲浪而撤回 [4]

馬拉威直到有近一步公告前暫停SIM卡強制註冊

2017年6月,馬拉威通訊管理局(Malawi Communications Regulatory Authority)依2016年通訊法(the Communication Act)的註冊規定,宣布 [5]行動電話使用者必須在與電信業者購買SIM卡時進行註冊。2018年1月下旬,通訊管理局加強執行 [6]此規定,並設定期限,威脅在2018年4月1日停止尚未註冊的SIM卡服務。

但在2月15日這週,當局依據此方面「公民教育」的活動需要,暫緩執行此規定。據Azania Post報導 [7],一些不情願註冊SIM卡的民眾害怕註冊規定只是政府為了「竊聽人民的手段」。

研究顯示歐洲電信業者並未提供非洲與歐洲消費者同等保障

一份由法國非營利組織「網路無國界組織」(Internet Sans Frontières,簡稱ISF)提供的新研究資料 [8]顯示,歐洲主要電信業者在撒哈拉以南非洲區並沒有像在歐洲市場一樣,提供非洲顧客同等的透明資訊和消費者保護服務。此研究是將位於塞內加爾境內的法國電商Orange與位於肯亞境內的德國電商Vodafone子公司Safaricom等兩家電信業者所提供的方案和實行情況進行比較。

巴西最大報拋棄臉書

聖保羅頁報(Folha de Sao Paulo)宣布 [9]不會繼續在有高達600萬追蹤人數的臉書專頁中上傳新聞文章或最新消息。在一篇類似社論的文章 [10]中,該公司稱下此決定的主因,是臉書最近決定減少臉書專頁裡新聞動態消息的數量,轉而重視朋友和家人的動態。聖保羅頁報總編輯指控臉書「……禁止專業新聞業者經營臉書專頁,偏坦個人內容,使假新聞趁隙激增」。

指稱臉書透明度濁如泥沼  臉書大廣告商威脅離開

擁有立頓茶飲和多芬沐浴用品公司的英-荷企業聯合利華(Unilever),威脅要撤下投放在臉書的廣告。CNN公布 [11]一份聯合利華行銷執行長Keith Weed預發布的講稿複本,內容稱「不能繼續支持透命度只比泥沼好一點的數位供應商」。CNN報導指出,Weed認為,社群媒體上令人反感的內容激增,保護孩童的措施欠缺,這些都正在削弱人們對社會的信任,傷害使用者並損害民主價值。

臉書違反德國消費者法

一項柏林法院判決書 [12](於1月進行裁判並於2月中向大眾公布)中揭露,臉書的隱私權預設設定和相應政策沒有符合德國消費者保護法規中個資保護基本標準。此判決結果起因於德國消費者組織聯合會(Federation of German Consumer Organizations,簡稱VZBV)提起的法律訴訟,該公司承諾,在歐盟頒布一般資料保護法規之際,會同時徹底改進保護使用者隱私權的方法。

最新研究報告

訂閱網民報告 [15]

本報告由Afef Abrougui [16]Ellery Roberts Biddle [17]Rezwan Islam [18]Karolle Rabarison [19]Elizabeth Rivera [20]Taisa Sganzerla [21]Sarah Myers West [22]等人撰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