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新立街頭騷擾法,女性真的受惠嗎?

上圖為馬格納斯.富蘭克林發布在Flickr的照片,經同意使用,CC BY-NC 2.0

2018年8月1日,法國國民議會一致通過打擊性騷擾及性暴力的法案。性別平權部長馬蘭妮.席亞帕提出此法一大重點,即為設立反抗性騷擾或是「性別歧視侮辱」的政策,其定義為:

Imposer à une personne tout propos ou comportements à connotation sexuelle ou sexiste qui soit porte atteinte à sa dignité en raison de son caractère dégradant ou humiliant, soit créé à son encontre une situation intimidante, hostile ou offensante (Art. 621-1.-I.)

反覆對某人說帶有性意味的言論,或是做有性意味的行為,而該言論、行為因為侮辱他人、使人難堪,或是脅迫、不友善、冒犯他人,進而影響到被害者的自尊心。[第621條條款(1)1]

「性別歧視侮辱」目前可處以第四級罰款(90至750歐元/104至867美元),案情嚴重或是累犯可處第五級罰款(高達3,000歐元/3,476美元)。性騷擾則有別與此,可處兩年有期徒刑及30,000歐元罰款(34,756美元)。

國外民眾讚賞新法

英國記者莉比.布魯克絲恭賀新法通過:

法國的新法取締了街頭性騷擾,提高了標準。英國全國警察總監委員會本月初選擇不紀錄英國的仇女犯罪,不過也許西敏市是時候該有點作為了?

— Libby Brooks (@libby_brooks) 2018年7月31日

瑪納爾.法茵.康是巴基斯坦的記者兼女權平台拉拉卡拉爾奇的創辦人,她也呼籲巴基斯坦要有類似的法律:

法國才剛通過了法律,調戲別人的人當場可罰高達870美元!巴基斯坦拜託能不能有這樣的法律?為什麼在這裡調戲不算犯罪

— Manal Faheem Khan (@ManalFaheemKhan) 2018年8月3日

智利獨立媒體網站El Desconcierto在推特上發文:

智利什麼時候可以這樣?法國有個女大學生遭攻擊的影片爆紅,在這之後已經有法律遏止街頭騷擾。

— El Desconcierto (@eldesconcierto) 2018年8月3日

法國「調戲」法備受質疑

法國激進分子批評此法律有很多缺陷與問題。

記者潔哈汀.沃森娜在一個廣播節目Vrai-Faux上參與討論,提到類似的法律在葡萄牙等其他歐洲國家實行的話,會相當沒效用,葡萄牙自2015年起就沒有半起判決。她還提到芬蘭,該國每年有550個案件,卻只有31件有處以罰款。

警方與懷疑此法是否能執行,在與費加洛報的訪談中,警官與工會代表琳達.姬芭布就質疑,「已經淪陷的警官」是不是能夠抓到法案中的「性別歧視侮辱」:

The idea that we will be able to patrol for this kind of offense is totally idealistic.

我們能夠巡到這種罪行的想法根本是天方夜譚。

事實上,Madmoizelle.com強調說,警方也是亂源之一,Tumblr的Paye Ta Police網站追蹤了性騷擾的證詞,揭露了此事:

Screenshot of an anonymous post on Paye Ta Police on Tumblr

 

圖中文字:別太生氣,我看到有女生屁股很翹也會跟她說。

我跟我男朋友還有他的一個朋友從布魯塞爾的慶典回來,我們穿過一群年輕人,其中一個人對我說了些話,我男友就回應他了。有兩個警察到了現場,我男友跟他們解釋情況,其中一個警察隨口就說出了這句話。

缺陷太多

2017年9月,Paye Ta Shnek的創辦人阿納伊斯.波得耶指出,這項法案有幾個缺點,包括證明困難、害怕對峙、種族歸納等。

15名研究人員也出面說明,在解放報一篇出版的評論文章裡反對將街頭騷擾定罪。他們主張,針對調戲立專法會讓性侵、性暴力等罪刑較不容易被妥當起訴。

法律通過後,Stop harcèlement de rue(停止街頭騷擾)協會批評已經錯失機會,不能推動「把公共空間還給女性的政策,加以預防、教育、訓練。」

種族歸納?

美國記者克莉絲汀娜.卡特茹琪就在網路新聞雜誌《Slate》警告:

In France, as in the U.S., police forces have brutalized and killed black men with impunity, making communities of color wary of giving officers of the law more reasons to make arrests. In all likelihood, police officers and prosecutors will disproportionately enforce any street-harassment law against men of color, as they do with every other civil and criminal offense.

法國就跟美國一樣,警方對黑人男性很殘忍,殺了他們還沒罪,黑人就怕警察會因為法律而更有理由逮捕他們。警察跟檢察官十之八九會特別對有色人種實行街頭騷擾法,民事犯罪跟刑事犯罪他們也是這樣做。

2017年10月,穆斯林女權平台Lallab發表了一篇文章,標題為「8個反對街頭騷擾成為罪刑的理由」,其中一點就是有可能會種族歸納。

他們指出,街頭騷擾常常會讓人聯想到低收入的少數族群,他們已經「被警方判重刑、受監視,還被慘忍對待」。他們擔心這項法律會讓警方動員,在「勞工階級的住宅區」實行此法,並「加強監視住在當地的人」。

We refuse to let feminism be used to reinforce the French government’s tendencies toward racism and over-policing.

我們拒絕讓女權被法國政府用來更加歧視其他種族,或是過度執法。

酷兒與跨性別革命(QTR)兼黑人女權組織恩瓦希反對此法,他們表示警方常常忽略女性被性侵、遭受性暴力的證詞。此團體質疑「打從心底性別歧視、種族歧視、恐同、恐跨性別」的警察到底能不能「做好懲罰街頭騷擾的工作」。

法律遠比騷擾還讓人失望

此法其他的標準也遭女權團體反對,尤其是針對少數的性犯罪與舉報性侵的時效。

F團體列出了這項法律主要漏洞:

反暴力的法案
–      保護受性侵孩童的年齡限制
–      所有專業人士須受訓(醫護人員、法律人士、警方)
–      早年要開始受教育,禁止暴力
–      職場性騷擾相關措施
–      家暴相關措施(最常見)
–      醫生有義務通報兒童受到的暴力行為

國民議會今天通過了反性暴力的法案 #PJLVSS

最後的裁決

[T]he text of the law, accompanied by large amounts of communication, turns out to be empty.

法律經過大量討論,內容卻相當空洞。

The Fondation des Femmes (the feminist foundation) echoed the sentiment in a press release, calling the law an “ultimately disappointing text“.

女權基金會在一篇新聞稿也有同樣看法,表示這條法律的「內容終究還是讓人失望」。

2018年11月24日,也就是國際終止女性受暴日前夕,憂心的激進人士預計在社群媒體發起使用#NoueToutes(意為全體女性),讓女權者崛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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