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警撤回六月十二日抗議「暴動」定調,民眾堅持討回公道

一枚催淚瓦斯就在立法會議員胡志偉身旁爆炸。畫面擷自Youtube FTVV。

在六月十二日的兩百萬香港人上街抗議反送中的示威被警方稱作為「暴動」(riot)後,六月二十一日,香港警務處長盧偉聰退讓,表示這樣的標籤是個誤會。

然而,撤回「暴動」定調並沒有平息大眾對於政府的憤怒。許多香港人仍要求警方解釋,如果只是要鎮壓一些有攻擊性的抗議者的話,為何投擲150顆催淚瓦斯,並發射布袋彈和橡膠子彈。

在六月十八日的一場記者會上,盧偉聰說:

I did not mean that all those taking part in the protests that day were taking part in rioting…And they need not worry that they could have committed riot offences.

我並非指所有參加那天抗議的人等同於參加了暴動,而且他們不需要擔心他們會觸犯暴動罪刑。

盧偉聰也說明在六月十二日警方逮捕的32人中,只有5名抗議者被指控為暴動行為。

在六月十九日的立法會議上,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強調警方只用了「最小層級的武力」,還正當化射擊抗議者頭部都是起因於「混亂」:

Police will target the protester’s largest part of the body. But the situation was chaotic and [people] were moving…

警方會瞄準抗議者身體的大範圍部分,但情況混亂而且[民眾]又在移動中……

然而,傳遍網路上的影像並不是這樣顯示的。以下是兩個最廣為流傳警方在抗議中濫用武力的事件。

中信大廈外抗議區的催淚瓦斯

中信大廈外的街道是由民間人權陣線申請且警方同意的抗議區,有效期間為是六月十二日到六月十四日。但在六月十二日的下午四點左右,鎮暴警察從兩側封鎖了這條路,還對上百名占據此區域的抗議者投發了至少九顆催淚彈。

在道路兩側被封鎖後,抗議者開始從最近的建築中尋求庇護。以下的影片試圖在地圖上作標記和畫面上的解釋還原事情情形:

一些抗議者也在公民媒體上寫下他們的描述。以下是來自香港獨立媒體網上陳敏斌的紀錄

三點過後,㷛底(立會前門範圍)及會場另一邊(會展方向)均傳來騷動聲,大會主持再三籲請保持冷靜、強調這是一個和平集會,雖然大家都顯得緊張,但基本仍按主持主張留在原地。 未幾,有救傷物品及傷者從㷛底方向被抬進場,大會要求讓出通道,各人才意識到警方已經在那邊施放催淚彈。不久,槍聲與嘈雜人聲趨近清晰可辨,警方顯然正分別朝集會群眾的兩邊夾擊推進,由於一直都沒有收到警方的任何警告,市民先是錯愕、憤怒,接着開始慌亂,紛紛湧向最近而且唯一的逃生口,亦即中信大廈的大堂,筆者當時就站在門口附近,當即被人潮捲入大廈…

沒多久筆者已感到呼吸困難、大汗淋漓,開始聽到有人高呼索取哮喘藥……催淚煙不絕湧進大樓内,飄昇上各個樓層,令呼吸更困難,先是剌鼻、淚眼、後來連皮膚也感到異樣赤痛,有人到後樓梯尋找可能出口,但回報大門均告鎖上…人群緩慢向二樓住天橋方向的出口撤出…沿途看得見多人情緒幾瀕崩潰,哭泣著由身邊人摻扶離開,亦聽到有市民哮喘病發不適暈倒。

這名筆者強調如果抗議者沒有非常有秩序地幫助彼此的話,這起事件會造成更多傷亡。

朝立法會議員胡志偉發射的催淚彈

在立法會旁邊的添美道上,鎮暴警察隔著緩衝區對抗議者丟擲催淚瓦斯,而這也是民主黨立法會議員胡志偉所站的地方。他化身為人肉盾牌站在那兒,對抗警民之間的直接衝突。雖然抗議者並沒有任何攻擊性的行為,鎮暴警察還是開始對距離三十公尺以外的群眾施放催淚瓦斯。

胡志偉非常生氣地對附近的警察大喊「我要見指揮官!」,而鎮暴警察不但沒有停火,甚至還丟了另一枚催淚彈,就在只有距離胡志偉兩、三公尺遠的地方爆炸。最後,這名立法會議員就在毫無防備下被催淚瓦斯給重重包圍。

胡志偉並不是唯一的個案,至少有十名記者告訴香港記者協會,他們被鎮暴警察近距離地丟催淚瓦斯,其中三人還被金屬罐擊中頭部。

李家超邀請抗議者提交他們的個案到警方的投訴及內部調查課。然而,投訴及內部調查課因為也是警察部門,所以被批評是毫無作用。而且在六月十二日,特別戰術小隊並沒有穿上有編號的制服,使得有效的投訴是難上加難。

來自警方和政府當局的回應都沒辦法為民眾的要求做出解答。泛民派的立法會議員、基督教領導人、法律專家和公民團體的聯盟都共同呼籲,對於六月十二日抗議的警方過度執法進行獨立調查。

如需更多反送中抗議的背景知識,歡迎追蹤全球之聲的《香港反送中》特別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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