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八月, 2007

報導 關於 Freedom of Speech 言論自由 來自 八月, 2007

肯亞:媒體法案受到公眾反對

  30 八月 2007

上星期,肯亞多個媒體及人權組織抗議該國議會所通過的爭議性媒體法案,這法案正等著總統姆瓦伊.基巴基(Mwai Kibaki)簽署正式成為肯亞法律。肯亞部落客們對該法案做出分析,紀錄了抗議該法案的示威遊行,並張貼在首都奈洛比(Nairobi)遊行的照片。 其中一項引起激烈反對的條款,是要求新聞編輯在報導中揭露當事人的身份:「如果報導中包含匿名的當事人,而其言論引發法律爭議,則編輯有義務揭露該當事人身份以供法律追溯。」 Richard Mbuthia認為這媒體法案「十分黑暗」: 這媒體法案「十分黑暗」,其中有幾項條款侵犯了我們的基本自由。有一條強迫記者當報導引發司法訴訟時,必須洩漏他們線民的身份。 新聞的宗旨是為了提供人們必要訊息,以促進自由和自治。為了實踐這個理想,真實以及誠信是新聞的首要義務。 這意味著,其中沒有任何事物介入的餘地。那有害的法案聲稱,記者將被要求洩漏消息來源的真實身份,以作為呈堂證供;在我看來,這簡直要媒體自廢武功。無論 平面或電子媒體,線民都是記者的生命泉源,誰會希望他們讓線民的身份暴露在公眾面前,並因為報導的準確無誤而被告上法庭呢?這是否意味著,「深喉嚨」的時 代已不復返? Kenyan Pundit在「議員們持續著無法無天的戲碼」中寫道: 此具爭議性的媒體法案通過時,竟僅有27位議員出席,而肯亞的國會共有超過200位議員;這甚至少於法定所需的人數。我們很想知道這是哪門子的合法。 Assidous希望那27名議員的名字能昭告天下: 我們需要知道當天出席的27位議員名字,我們選民就可以告訴他們,誰才是真正擁有立法權的人! 肯亞法律學會(LSK)計畫,如果這法案通過,就要告上法庭: LSK在此發誓,如果總統贊成這媒體法案,就將訴諸公堂。我很好奇,他們是怎麼在遠低於法定人數的情況下,成功地通過該法案?而在法案通過後,議員們現在又卯起來批評它?肯亞政客 = 無能。 Mental Acrobatics與Rebecca Wanjiku參與群眾遊行,Mental Acrobatics紀錄了上週在奈洛比的示威: 星期三下午,我到國會外參加了場和平示威,為的是向議員們遞交陳情書,抗議由國會通過、目前正等待總統簽署的媒體法案,以及腐敗、失德、違法,收受「紅包」犒賞自己的肯亞立法者。 Rebecca Wanjiru則寫了另一場,在奈洛比由記者們發起的沉默遊行: 肯亞的媒體工作者多半穿著黑色服飾,並掩口穿越奈洛比的街道,抗議那媒體法案。 所有媒體公司的每一位記者都出席了早上的遊行,他們都帶上了吃飯的傢伙。Julie Gichuru在國家法律辦公室閱讀請願書。國會大門深鎖,記者們只能在外頭發表言論。 當大眾指責媒體的自私時,我認為他們是對的。只要到google搜尋關於媒體法案的消息,就能得到越來越多條目,而媒體則以靜默抗議向政府表明立場。當然,媒體也會到場去報導他們自己。 這是在肯亞史上,新聞工作者第一次為了自己關切的事而走上街頭: 這是唯一一次,我們光看場上人數,就可以知道肯亞總共有多少新聞工作者。現在,我們有了共同的目標,這是歷史性的一刻,過去從未有站上街頭的新聞人。今天,編輯、文字記者、攝影記者,全都站在這裡… Kumekucha分析了此法案的政治意涵: 實情是,即使基巴基一派似乎想要在這最後關頭打退堂鼓,巨大而無法彌補的傷害卻已然造成。我本身認識半打之前投票給基巴基的選民,他們的支持都已經因為這個愚蠢的法案而煙消雲散;可想而知,全國上下都有這樣的人。 許多選民自問,基巴基政府究竟想隱藏什麼,才要在選舉前冒然推動媒體法令? 根據昨天交通部長Mutahi Kagwe疲倦且緊張地在報導中回答有關此爭議法案的問題,我大膽推測,他之所以會煩躁,是因為他曾建議反對此法案,卻被忽視,最後他也跟著其他人去推動它。當其他人反對,而最後你證明自己正確時,你就會真的發火。 但Dan Teng'o提出反面意見,他認為政府之所以擬定這項法案,是由於「媒體在自律及承擔義務上,顯然缺少了明確而適當的準則。」據Dan表示,肯亞媒體委員會根本沒有盡到守護公眾的職責: 就目前為止,志願性質的肯亞媒體委員會,是擁護媒體自律的先鋒,以及媒體與記者的強力守護者。但,它也應該考慮對於公眾的義務。這個成立沒多久的委員會,在保護媒體組織的熱忱上,遠高於追求自律及報導公眾關心的事情。 這個為規範媒體而生的委員會,除了讓媒體自保之外,並未得到太多民眾的擁護。根據該委員會的網站,媒體委員會的成員有:媒體業者協會、肯亞記者協會(已退出)、編輯公會、肯亞特派記者協會、媒體相關非政府組織、訓練體系、公共媒體及非主流報紙。 奇怪的是,尋常百姓的利害關係,跟媒體與政府之間的言論自由之爭息息相關,但他們沒有意識到該委員會的存在。媒體委員會應當獨立於媒體組織的霸權之外,並在組織結構上,將公眾、記者和媒體老闆的利害關係清楚劃分並區隔開來。 可見該法案是某種政治籌碼: 尚待總統同意的媒體法案,看來到時會轉變為一場無法估計的風暴;而信任媒體的善良百姓們,則盡可能地打聽政治籌碼的消息。 例如在昨天的報紙中,社論也全都跟媒體法案有關,並舉出基巴基不該同意上述法案的原因。其中一個甚至稱他為「媒體自由之子」,提醒基巴基,他在九零年代早期,在蒙巴薩(Mombasa)曾於假日參與一場記者會,回到奈洛比後便成了民主黨黨主席!如假包換!   原文作者:Ndesanjo Macha 校對:Leonard

伊朗:政府慶祝記者節

  26 八月 2007

儘管有許多記者遭到拘補以及報刊被查禁,伊朗政府在8月8日這天慶祝記者節。總統內賈德(Mahmoud Ahmadinejad)說道:「記者的工作和先知(prophets)的本質是相同的:告知」。 根據無國界記者組織(Reporters without Borders )指出,在這些「先知」當中,至少有9位目前身陷囹圄。他們之中的許多人健康狀況不佳,也無法和律師接觸。 許多部落客和記者分享他們對記者節的看法,以及記者所面臨在工作上的困境。 Heidar Rezai發表了一張幾乎沒有聽眾的禮堂照片,當時伊朗總統內賈德原本要為記者發表演說。這位部落客說[Fa/波斯語],總統後來取消了這場演說,據指出是因為空盪盪的禮堂;他也指出演說的時間點並不恰當,因為許多記者還在工作中。 遮掩脖子和腿 Khabarnagar No (波斯語,「新進記者」之意)描述了記者在伊朗的工作情況,以及他們多麼地草木皆兵。這位部落客說道[Fa],: 我想寫,但我擔心我所寫的會被當局視為有冒犯之意。我說了我不是寫關於政治、Orange或是絲絨革命(Velvet revolutions), 我只是寫關於科技和科學而已。他們(指當局)說要小心,不要批評伊朗電信的私有化、行動電話的過濾或是科學教育,除此之外寫什麼都可以。當我為我的文章選 擇了一個標題,我得要注意這個標題是否會激怒當局。如果我想發表一張照片,我應該要遮掩照片中外國女性的脖子,為照片加上裙子或褲子以遮蓋她的腿…當我訪問某個人,我應該問受訪者的個人生活以確認他/她不去夜店不喝香檳…為了這些原因,記者在伊朗的生活十分不易。你不能對你的生活有所計劃,而且, 當你的報刊遭查禁而被迫關閉,你無法支付生活之所需。你應該要小心不要出國參加研討會/記者會,因為會被控間諜罪。 雙重標準 Akbar Montakhabi為最近被查禁的Ham Mihan報工作,他對記者節感到心煩,他說[Fa]: 為什麼你傳簡訊向我們祝賀記者節?也許因為這個國家大部份的獨立記者處於失業的狀態?為什麼現在獨立報刊只要犯一小點錯,就將之以嚴重的事加以指控?我想我們應該把記者節從我們的議題中省略,因為記者一點也不受到尊重。 這位部落客過去為25家報刊工作,他說在伊朗的司法部門有著雙重標準,因為在官方報刊被視為「小錯誤」的,在改革報刊則被指為意圖顛覆政府。 只是甜言蜜語 Mojadleh說,他的部落格首要是向人們告知伊朗伊斯蘭共和國的建國者與烈士何梅尼(Khomeini)的價值觀,他也批評[Fa]最近總統內賈德和一些記者的會面。這位部落客說,與會的記者只是拍總統的馬屁、讚揚總統的作為和外交之行。Mojadeleh補充說,受邀參加這次會面,沒有半個是在媒體上批評內賈德的人。 革命衛隊(Revolutionary Guards)、恐怖主義和中情局(CIA) 許多伊朗部落客談論著,最近美國準備將伊朗革命衛隊(Revolutionary Guards)列為「國外恐怖份子實體」(foreign terrorist unit)。一些部落客指出在國際關係中也存在著雙重標準。 Cyrus Online報導[Fa]伊朗革命衛隊官員向Jame Jam日報指出,美國曾試圖以多項計畫打擊伊斯蘭體制,但伊斯蘭教革命衛隊有所進展且捍衛著體制。 伊朗真實(Iranian Truth)寫道: 對於把伊朗革命衛隊列為恐怖組織,我沒有什麼好抱怨。我所要抱怨是我們外交政策背後的虛偽。如果我們因軍事機構支持恐怖主義而將之視為恐怖組織,以可信度來說,放眼整個中東,這的確是立下是美國本身不能符合的標準。如果以經濟支援及協助世界上的恐怖主義足以被分類為恐怖份子組織,儘管這個組織是一個主權實體的代理,看來摩薩德(Mossad,以色列情報機構),以及美國中情局(CIA)也適用於分類為恐怖份子組織。 原文作者:Hamid Tehrani 校對:PipperL

柬埔寨:部落客談部落格

  23 八月 2007

Borin Ly是名資訊科技專業人士,他和其他熱衷電腦與網路的大學生一樣都擁有部落格,他的故鄉是柬埔寨知名海岸城市西哈努克(Sihanoukville),現年26歲的Borin現正於澳洲Charles Sturt大學經濟暨金融企管研究所攻讀碩士。 圖說:柬埔寨部落客Borin Ly,部落格為http://www.borin.ws/。 Borin使用手機與筆記型電腦上網,並在網路上與無數柬埔寨部落客發表言論,以及討論各種議題,包括貧困、教育質素不佳、企業社會責任、食品安全、電訊費率太高等。 問:你為何寫部落格? Borin:起初我的部落格與柬埔寨無關,主題大多圍繞在網站主機、設計與網頁推介,當然也希望藉此從Google Adsense賺點錢,但結果失敗,我便轉移焦點至柬埔寨,希望能分享知識、表達自身想法及享受表意自由。 問:你的文章都寫些什麼? 答:多數文章源自於日常經驗,例如最近寫了篇有關食品安全的文章,因為有天和母親吃早餐,我看著食物心想:「這健康嗎?」,然後便聯想到食 品安全的主題,許多朋友都曾抱怨食品裡含有不該存在的化學物質,但親友們卻得每天吃下這些食物,這讓我覺得很難過。我認為自己必須說些什麼,而部落格便是 一個讓我可以清楚發表意見的工具。我的文章另一項主題則是分享知識,例如像「如何下載Youtube的影片」;有些文章則與企業及經濟的學術研究相關,還 有些文章則回應其他柬埔寨部落圈的發言。 問:你使用何種部落格軟體?原因為何? 答:我用WordPress,因為有專業設計的版型可用,我先下載一種後,再依照自身需求調整,另一項原因是我目前架站的空間擁有 Fantastico功能,讓我可輕易安裝並更新WordPress,為了更簡化,我也使用微軟Word 2007張貼文章,用這個軟體可以直接將文章放到部落格上。 問:你每天花多久時間上網? 答:平均五至六小時,我也使用3G手機讓上網更方便,不過對部落格而言,撰寫內容比花時間上網更重要。 問:你如何尋找新部落格? 答:我通常從已知部落格內的輪播區,發現新的部落格,有些則是透過Technorati、Google等部落格搜尋引擎找到,全球之聲當然也是一項來源,有時則利用柬埔柬、金邊等關鍵字查找。 問:對於柬埔寨部落格新手,你有何建議? 答:建議如下,第一,隨心而寫,別太介意英語,只要讀者能了解就可以,部落格不必事事完美,不過按張貼鍵前別忘了做些編輯;第二,沒有讀者也繼續寫,固定流量需要時間培養;第三,把寫作當成娛樂,而非工作,享受其中,寫作經過一段時間自然會進步;第四,新手透過較注意網頁設計,而部落格成敗 的真正關鍵是內容,與其花很多時間設計,不如多花些時間寫文章。 原文作者:Tharum Bun 校對:Portnoy

越南:網路審查制

  23 八月 2007

當我考慮要從越南在全球之聲上頭發表文章時,我首先想到的是到底什麼是可以發表的?可以談什麼主題,以及該避免什麼? 媒體在共產越南由國家機器掌控,雖然網際網路不若中國那般受到嚴密監控,但也成立了專責機關以確定網路內容是否符合黨的意志。 在越南1992年所制定的憲法中 對於審查制度有其法源依據,但裡頭有著矛盾。憲法第69條:「國民得享有言論自由…依照法律的規定。」在第33條中對「法律的規定」的定義:「國家得 嚴格地禁止所有涉及損害國家利益、破壞越南國民人格、道德和善良風俗的文化和資訊領域活動。」這部份的法律執行權落在最近成立的資訊部身上(MoI),其 前身為資訊與文化部。 資訊部得到越南資訊安全中心(CIS)的幫助,該中心也製造防毒軟體。資訊安全中心位於河內科技大學,這間大學是越南的頂尖大學。在最近的訪問中,負責人Nguyen Tu Quang指出資訊安全中心已做好萬全準備來提供網路監控技術援助以幫助資訊部切斷「邪惡」網站的戰役。他更進一步指出(譯自越南文): 邪惡部落格和邪惡網頁有很大的相似處,但假使我們沒有持續監控部落格,它們可能會對社會有更大的影響…監控不符合健康原則網站的問題是一大難題..我想部落格和網站需要和科技及監控之間建立夥伴關係,如此一來我們可以審查和制止負面內容並捍衛我們的力量。 就其資安中心在網路監控中的角色,Quang這麼覺得: 現在很多人擔心很難找到和應付那些非法部落格的所有者。但我確定,我們可以透過技術來追蹤些邪惡部落格的住家地址…我們的目 的不是要抓到數以千計的非法部落格,而是要找到在它們生成之前就防止他們的方法。假如我們採取懲罰和警告部落客的方式,之後下次在他/她想要放照片或文章 前就會仔細地考慮。 胡志明市的部落客Nguyen Tien Trung 已經確切知道什麼是可以發和不可以發表的文了。他之前寫了封給教育部的公開信以譴責他們在越南的政治學教育。而如今在越南搜尋網站上搜尋他的名字時,就會導向某些封鎖了的頁面,但他的Yahoo! 360°部落格還上得去。 我可以理解為什麼網監會對Trung感到些許不安。因為在他8月10號的文章中就引用了胡志明的話來支持他革新的政治觀點(譯自越南文) 為什麼發動革命?胡叔說:「和平、獨立、統一、民主、和繁榮。」但鮮少有人理解其深遠的意含。首先他提及的三個目標是和平、獨立和統一,之後我們必須持續不拖延地進到民主和繁榮。胡叔很有智慧地把民主放在繁榮前。假如沒有民主,之後我們就不可能有真正的繁榮和發展。 在一篇2007五月針對審查制的文章中,Trung這麼說: 胡志明大師說過:「民主的目的是要讓人民可以張開嘴巴表達。憲法第69條也說:「人民得享有言論自由。」但在現實中不是真的。 看起來就算那些受到資訊部關注的人可以繼續發表些具有爭議性的內容,但這是場危險的遊戲。Trung 已提及有名政府官員持續把車停在他家外頭。 移居國外的越裔部落格大部分些關於食物和旅行,但最有名的移居外國的越裔部落客Joe Ruelle轉型成行動者,並在近來觸及了審查制的議題,在他的越南文Yahoo! 360° blog中的一篇滑稽文章中。 每個人都知道在越南寫部落格有難處。但當我聽到雅虎和微軟聯手以軟體監控部落格來將「敏感」字替換成越南菜名,我不禁猜 想…。部落格監控方法一定要非常相容於網路社區且具彈性,而不是像昨天越南雅虎!所使用的那種寬鬆範圍鴨。太氣人!雅虎的主管最好馬上處理他們沒經驗 的炒南瓜軟體。如果不處理,隨後我將到他們的辦公室並拿一個年糕,然後再一家餐廳一家餐廳地去宣傳直到所有那些水煮蝸牛承認他們炒飯錯誤,且越南烙餅想出 一個有更多魚醬的辦法。 部落格審查的底線在哪,我現在有很清楚的概念,而且我將不會像Trung那樣踩到地雷。無論如何,也許我從現在起要向Joe學習,在部落格提些麵飯湯之類的。 原文作者:Caroline Finlay 校對:Portnoy

(短訊)伊朗:獲獎作家遭監禁

  20 八月 2007

Khabgard提醒[Fa]我們,獲獎作家Yaghoub Yadail即將因他的小說《動盪局勢》受審。2年前,這本書獲准出版,贏得眾多獎項,但其中一些 言辭似乎遭到抱怨。部落格作者認為,這樣的事在伊朗是第一次,而這將給國內作者帶來負面影響。Yadail已經因此事遭監禁40天。 作者:Hamid Tehrani

日本:為網路管制發起辯論,卻無人跟進

  18 八月 2007

雖然說沒人在看,日本總務省下轄的研究團體草擬了一份暫時性報告,制定出日本網路使用的規範條例,根據某位部落客所述,這份規定將會擴及到個人網站和部落格。在這份報告中,一橋大學榮譽教授堀部雅夫帶領「傳播與廣播法律制度研究團隊」,討論將網路納入現有廣播法[Ja]管轄範圍的可能性。這份報告中,也建議為這個議題尋求公眾意見[Ja],總務省為此建立了一個網頁[Ja],民眾可以在6月20日到7月20日之間,到上面留言給些意見。 儘管這個草案十分重要,媒體和多數部落客卻都沒意識到這件事的存在。曾任記者、現為律師的部落客Tokyodo-2005向 來關心媒體議題,提供這項議題的細節,他也已經寫了七篇關於此議題的作品。在這些文章中,他警告這條法規不僅適用在一般網站上,甚至是部落格或是個人首 頁。他引述報告內文指出,報告建議如發現網頁內容中有違法的活動,將不受日本憲法中的表意自由保護。因此,該報告聲稱草案不會引發任何憲政爭議。 在此系列的第一篇文章中[Ja],他寫道: 看看日本戰前的法西斯運動,可以明顯發現政府進行訊息管制的危險。 他在第三篇文章[Ja]中指出一項「驚人事實」,亦即12場會議內竟有三場為閉門會議,以確保「自由及踴躍討論」: 為確保自由及踴躍討論,就得舉行閉門會議嗎?如果是與受害人訪談,為保障當事人私隱,當然必須閉門進行。但這個團隊卻是要 討論有 關表意自由的法條,卻認為自由及踴躍討論無法對外公開,這不是自相矛盾嗎?要關起門來討論,這些不能曝光的言論究竟是什麼?還是其中有什麼暗盤協議嗎? 在他第四篇作品中,他拿九一八事變來跟當前的情勢做比較,他指稱,日本媒體在當時扮演舉足輕重的角色: 這不正好是讓我們仔細思考二戰所發生的事,並從中學習的時候嗎? 我希望媒體公司能夠瞭解,我們現在要做的事,正如九一八事件時,我們被強迫做出的決定。 媒體應當扮演監督權威的角色,而非將自身在網路市場上的利益擺中間,對那言論自由的箝制卻睜隻眼閉隻眼。 我希望他們可以盡其所能,那麼十年後我們才不需要懺悔道:「如果我們當初反對了那份臨時報告,通訊/廣播檢查系統就不會產生了…」我希望,我們可以自豪地面對我們的子子孫孫。 此外,身為網路使用者的我們,不應只發出社論一般的聲明,更應向電視、廣播業者和報社質疑,為甚麼他們不反對網路管制? 請將這則訊息散佈給更多人知道,距離提出公眾意見的最後期限,我們只剩下不到十天。 原文作者:Hanako Tokita 譯者:peggyyoshi 校對:Leonard

南韓:網際網路和匿名

  11 八月 2007

韓國的入口網站將從這個月開始採用實名迴響制(daet-geul sil-myeong-je)。兩個主要入口網站,Daum和Naver已經在6月27號開始實施,其他35個入口網站這個月也將採行這套制度. 韓國入口網站、網路新聞、或部落格新聞均在文章底下提供迴響或回應區,他們稱此為daet-geul(通常篇幅不長且網民可以隨意地留下意見)。由於能夠以匿名的方式留言,可能會產生不適當或隨便的內容,以及人身攻擊。如何解決這種情形,已經成為了爭論的話題。 幾天過去了。部落客們分享他們對於新制的意見。 一些部落客,如minicactus,非常擔心副作用 從採行實名迴響制後,惡意內容的量已經變低,但並沒有戲劇性地減少。要讓惡意迴響消失在網路上是需要花時間的。就目前為止,似乎成效不彰。我更擔心的是,這些惡意留言者會被驅散到小社群網站,如此一來,整體網路氣氛通常會變差。 一些部落客如hansfamily,最在乎的是這套制度是否會箝制言論自由: …似乎不少人傾向反對此制度。有很多原因,第一:此舉可能破壞網路的基本原則和自由;第二:此舉可能妨害言論自由;最後:可能會被政府當局給控制。 這些論點都很有道理,且我也不否認此基本原則。但是我們要如何克服人們將謠言信以為真,之後又怪罪他人,這種如毒香菇一般的社會現象?有些人說,這應該靠網民的自制力來克服,而不是強制;但是這樣會不會太流於理想? 我們見過許多因為惡意迴響,而導致自殺和憂鬱的意外,這著實地讓社會大開眼界。但是至今發生了什麼?有改變嗎?沒有變得更嚴重嗎? 關於「網路實名迴響制」的爭論已經好幾年了。先前,主要意見是反對;但是現在不同了。與其堅決反對使用,倒不如部份應用以阻斷匿名的負面影響。 有件之前聽聞的事我非常好奇,就是他們會不會查核身份證字號。那外國人和海外沒有身份證字號的韓僑怎麼辦? 有位部落客 帶出一個更為宏觀的議題:惡意迴響和我們的教育-- 從某時起,我就傾向不讀文章的留言和回應文章。難道大家不會閃避惡臭的垃圾桶嗎?在早些時期,迴響真的是非常新鮮和有趣的功能,方便我們可以在讀文章時,馬上對其表達意見。比起回覆系統要開新視窗才能留下我們的意見要來的更好。因為我們不必長篇大論,所以不假思索就寫下意見。篇幅雖不長,但卻有很多新鮮的意見。也許我太早下結論,但服務的用戶、服務提供者和顧客間的即時、快速溝通,使韓國網路文化加速地發展。因此,顧客的需求和新興工業化經濟體(NIES)才發展的更快。 然而,凡事均過猶不及。迴響和回應已不如往昔。即便只有0.06%的惡意回應者,這一小撮人還是會引起問題,這是個應該被探討的社會議題。那麼,「實名制」是正確的解決方法嗎?「實名制」可能會箝制意見和言論自由,我們該如何彌補這些缺失? 我認為惡意迴響者是存在於網路世界的問題,但是我們應該在現實世界找到起因。 事實上,即使你在現實世界中試著與其他人對話和討論時,人們也很容易因為不同意見而生氣。有的人以片面徵兆或事實來評斷任何事;有的人不講邏輯道理,而是以情緒和偏見來交談;抑或有人拒絕談論嚴肅議題,想嘲弄那些認真的人,並自以為很酷;也有的在人後說長道短,在人前卻默不作聲。 最後,是這些類型的人在網路上發出惡意迴響和回應的嗎?為什麼會有不長於正常溝通的人存在呢?在中學、高中時期,我們在一個不習慣於討論和發表意見的氛圍中成長。即使老師問問題,學生也盡量不與老師四目交接。一個學期中,要找到有一、兩個自願發問的學生很難。 有時候提問的學生很容易被老師或其他學生羞辱。如果有些學生在下課前問問題,就得忍受其他學生白眼。有些老師也對學生置之不理。 在這種教育環境下,我們培養出無數個沒有養成健康討論和對話方法的人們。為了解決這個問題,應該直接透過教育,導正社會上討論和對話的氛圍 當然,這似乎很理想化。現實中,採用實名制,限制實名制或其他類似的限制政策會來得更為有效。 無論如何,我相信教育必須先改變。 作者:Hyejin Kim 校對:FoolFitz

伊朗:政府持續向媒體施壓

  8 八月 2007

伊朗政府上週加強對媒體施壓,親改革派的期刊《同胞》(Ham Mihan)於7月3日遭到查禁。 伊朗勞工新聞通訊社 Ilna 因報導罷工與大學校園中的動盪情勢,也遭暫時關閉,主管亦因此辭職。 許多部落客論及與日俱增的國家檢查,有些曾為《同胞》撰稿的記者也抒發感受。 意料之中的痛苦 Jomhour很遺憾[Fa]今後見不到《同胞》,在伊朗政府一聲令下,這份完善、包容、勇於批判政府的刊物就此消失。 Hanif提到[Fa]伊朗媒體不斷遭到關閉,認為伊朗人應早就習以為常,但聽到《同胞》遭禁時,我們還是很意料。 Ghomaar表示[Fa],任何期刊在伊朗能撐過一年都算奇蹟,禁刊相當平常,他也提醒Ilna通訊社持續面臨壓力,管理階層遭替換,可能也會關閉。 為《同胞》撰稿的記者Maryam Sheybani說[Fa],實在很不願與這本期刊告別,雖然只有43期,但一直努力與眾不同,也正因為不同於眾多刊物,所以當局無法忍受,非得查禁不可。 改賣香菸吧 Varesh語帶諷刺地表示[Fa],書報攤乾脆不賣雜誌,全部改賣香菸好了,反正鼓勵人抽菸不會遭罰。 Sanjaghak指出[Fa],政府關閉一家刊物後,隔天好像沒事一樣,他自問為何學新聞?若是個人興趣無妨,但恐怕很難做為職業。 Mahjad刊登[Fa]數家遭禁刊物的照片,他認為政府企圖將知名記者逼離媒體,因為政府厭惡所有會思考或刺激他人思考的人。 他人對伊朗的認識為何? 因為網路封鎖與審查,使伊朗民眾難以獲得部分資訊,不過從西方媒體上,西方民眾似乎也只能得知伊朗的片段消息,有些部落客希望建立跨越資訊落差的橋樑。 部落格「伊朗觀點」指出,當西方人得知她來自伊朗後,問她的第一個問題是: 政治情勢有機會改變嗎? – 伊朗隨時都在變化,過去、現在、未來都在變,不過一切都不明朗,這個政權似乎覺得如果要繼續下去,唯一方法便是禁止年輕男女在公共場合接觸、女性只能穿著 黑色服裝、男性不准抹髮膠等…我或許有點太誇張了,這樣說似乎有些離譜,但有時確實令人感覺如此。 多數人似乎不想再來一次革命,…他們希望一切能夠慢慢地愈變愈好,而非愈變愈糟。 能相信美國嗎? Anthony Loewstein是位作家兼部落客,最近前往伊朗,想要了解當地人民對各項議題的觀點,他在部落格裡寫道: 伊朗人對美國政府及其意圖,看法都一致地相當負面。許多記者、編輯與部落客甚至都明白表示,害怕美國攻擊伊朗核子設施。知名女性記者兼部落客 Azadeh Akbari 告訴我:「看過伊拉克與巴勒斯坦的遭遇後,我們要如何相信美國所言?」 原文作者:Hamid Tehrani 校對:ilya

伊朗:數百部落客支持入獄學生

  5 八月 2007

伊朗部落客最近發起一項活動,提醒人們近幾個月來,共有多名大學生遭到逮捕,其中三人至今仍在獄中,他們希望號召無數部落格將名稱改為「八月五日」,依據伊朗曆法則是Mordad月的14日。 受害者家屬表示,學生年齡都是二十出頭,遭遇了生理與心理的折磨,包括言語污辱、用電纜毆打等,他們被指控的最嚴重罪名為侮辱國家最高領導人及煽動輿論。 2007年8月5日 根據14mordad部落格,這個日期是: 2007年8月5日是伊朗憲政革命101週年,但伊朗民眾仍在爭取民主,學運人士也仍難逃牢獄之災。 為支持與紀念這些同伴兼部落客,當地一群部落客決定更改部落格名稱,在當天更名為「8月5日:支持入獄學生日」(August 5th: The day of support for jailed Iranian students),縱然各位不是伊朗部落客,我們也歡迎一同參與,若要加入,請寄信至14.mordad@gmail.com。 據該部落格指出,之後幾天已有397名部落客響應。 支持計畫的Hamid City張貼入獄學生與政治犯的照片,他建議[Fa]每個人都號召十位朋友加入。 Mir指出[Fa],縱然憲政革命已過101年,今日監獄裡仍有許多勇敢的伊朗孩子。 Fardayekvatan認為[Fa],我們應多寫有關於正義、民主及入獄學生的文章,讓每個人都能成為沙漠深處的燭光。 Ganji呼籲眾人支持 前政治犯兼記者Akbar Ganji發表公開信,要求大眾支持入獄學生,Kamangir寫道: 知名政治運動成員Akbar Ganji曾入獄五年,他寫了封致伊朗大眾的公開信,希望大家伸出援手,幫助入獄學生獲釋。 他在信中回憶過往獨自受監禁的經驗,也細數過往伊朗以宗教為名犯下的罪行,並指出「女權與勞工團體之所以獲得海外支持,是因為他們在各地都有相關組織,反觀學生在西方世界並無對應單位,故處境更加危險」。 部落客批評電視 其他部落客則關注其他議題,部分具伊斯蘭色彩的部落客最近批評伊朗國營電視,主要理由在於約兩週前,電視主播Farzad Hasani質問警察局長Sardar Radan是否在近期掃蕩活動虐待女性。 Abdeto表示[Fa],國營媒體的觀眾來自社會各階層,但主播與來賓卻不尊重伊斯蘭服飾規範,而且情況每下愈況,他們的衣著影響數百萬人,且很快就會蔚為潮流,此外,該名主播故意試圖讓警察局長感到不快。 Agahii指出[Fa],國營電視是向孩童提供革命價值教育的管道,但播放的電影與劇集卻鼓勵優渥生活與致富,讓人懷疑國營媒體是否已喪失功能,一切必須有所改變,電視台怎麼可以聘用不尊重伊斯蘭規範的主播呢?他也很意外聽到廣播電台裡竟充斥西方音樂。 原文作者:Hamid Tehrani

給緬甸軍政府的秘密訊息

  2 八月 2007

《緬甸時報》於7月23日星期一的版面上,出現了一則廣告,其中隱藏的訊息引起部分緬甸部落客討論。 部落客N3認為,在這則看似旅行社刊登的廣告中,旅行社的名稱應該要倒著讀,其中秘密訊息的第一部分意思為「自由」(Freedom),第二部分則是「殺手丹瑞」(Killer Than Shwe)。 May11探查訊息來源後發現: 這篇廣告看似在吸引北歐民眾前往緬甸旅遊,實則有隱藏訊息針對緬甸軍政府,若把文中詩句每個字開頭第一個字母組合起來,即為「自由」,而若把旅行社名稱字母順序倒著寫,就能寫成「殺手丹瑞」。 丹瑞將軍為緬甸軍政府領導人。 Nyein Chan Yar感謝刊登廣告的組織。 這則廣告是由丹麥團體Surrend出資,該團體先前也曾在伊朗刊登手法類似的廣告。 作者:May Hnin Phyu 校對:julys

香港:全球之聲編輯卯上網路審查機制

  1 八月 2007

五月十一日,全球之聲東北亞地區的編輯林藹雲(Oiwan Lam),投入了一個她稱之為有計劃性的公民反抗運動,左圖是她抗議媒體內容管制時的照片。 阿藹在公民媒體網站--香港獨立媒體上,呼籲讀者們在自己的網頁中貼上成人網站的連結,並在文章裡放了張她從Flickr找到的,上身赤裸女子的藝術照。該文章原本發佈在這裡,但現在已經從香港獨立媒體移除,並轉貼到這個位於Wordpress.com的部落格。(警告:最新的連結必須年滿十八歲方可進入) 便如本週稍早在Boingboing 及其他媒體所報導的,阿藹的文章已經被香港淫褻物品審裁處判定為「二級不雅物品」,最高可判400,000港幣(51,162美元)的罰鍰及一年的有期徒刑。不管她最後是否會被判刑入獄,她必然將面對的,是法庭上的長期抗戰,以及一連串的上訴;如果她敗訴,也將付出高額罰金。曾因相同理由跟政府交手過的媒體業者也指出,這個判決的意含相當重大,因為它已經被發布到所有政府部門,並會影響阿藹的續留簽證。  右圖是將阿藹張貼的藝術照裁切過後的結果,隱去了原圖中女子裸露的胸部。點選圖片可以看到原圖,但請小心別在辦公室和小孩子面前看。 之前,香港有位男子因為在一個網路論壇上,張貼了色情網站的連結而遭到罰款,阿藹張貼並連結的照片,有部份便是為了抗議此事;她也抗議當地學生刊物被歸類於不雅物品,只因為他們附上了一份關於性行為的問卷。阿藹用英文在這裡、這裡(警告:上述警告同樣適用於此兩個連結)和這裡提出了她抗議的原因,你也可以在這裡和這裡看到全球之聲對稍早事件的報導。 阿藹強烈地認為成人內容審核已經陷入令人煩惡的政治審查程序,少數派的聲音也遭到壓抑,在這則公開的「檄文」中,她寫到: 最近中文大學學生報情色版上所引起的風暴只能算是冰山一角。政治審查一直以來都在看似無關政治的領域中操縱著公眾意見。前陣子我們可以看到,在一個關於數位媒體著作權的會議中,國家機器是如何地想要用「維護著作權」這個名義來引進一套系統,好讓他們可以滲透或刪除內容,或者透過罰緩來恐嚇個人及小型網站。 讓政治審查可以滲入的另一個缺口,則是色情刊物,這道缺口凝聚了政府的權力、以及宗教人士和假道學政客的力量。就目前為止,他們把焦點放在性別及同志維權團體,但我們應該把戰線擴展到法院在兩天前的一則審判:警方指控一名網友在一個公開的論壇張貼成人網站,法院也判他有罪,處以5,000港幣的罰款。這是審查機制一個重大的先例。 阿藹的出庭日期為八月十五日,而在這同時…  Flickr 新的局部審查政策陷入混亂 5月28日,當影視及娛樂事業管理處(簡稱影視處)要求阿藹撤下那「不雅的」照片和文章時,被她拒絕了。其中一個原因,是由於那張照片是取自於Flickr,Flickr有針對成人內容的管理方針,而那張照片並沒有被標示為不雅,所以阿藹認為,她沒有任何理由去相信,那張照片跟影視處所說的一樣下流。關於她跟影視處的對話,請見《違反日常經驗的官僚/道德審裁》一文。 其後,阿藹寫道:「假若在一間全球最大的圖片存放與分享公司的指引裡,被界定為可接受的一張照片、並於搜尋器中那樣顯著,香港當局卻把它界定為不雅,網民與公眾認知的界線應如何劃定呢?」 六月中旬,Flickr啟用了新的中文服務,然而,凡是將帳號建立在yahoo.com.hk(Yahoo! 香港)的用戶,竟然都無法在Flickr上檢視阿藹貼的圖片;他們只能看到下圖這張封鎖頁面: 網頁上寫著:「您無法檢視此照片」,但卻沒有解釋為甚麼。這類情形無時無刻都發生在香港用戶身上,他們無法瀏覽任何被歸類為「溫和」或「不安全」的網頁或帳號,只能檢視所謂的「安全級」。以下是Flickr新的內容過濾政策,來自於Flickr小幫手的常見問題集: 如果你的Yahoo! ID是來自新加坡、香港或韓國,根據當地的服務條款,你只能觀看安全級內容。如果ID來自德國,根據當地的服務條款,則不被允許觀看限制級的內容。 到底被評等為「安全」、「溫和」和「不安全」,是由什麼人、依據什麼而決定的,並沒有對使用者解釋,而採用的標準至目前還不清楚,而且就算引述了Flickr的社群指南(community guidelines),人們也不了解這到底跟相關判決有什麼關係。事實上,Jake Applebaum (拍下上述那張照片的攝影師)的帳號內所有的照片,對香港用戶是完全封鎖的,儘管他的作品不可能全部都違反香港猥褻物品法規。(在他的帳戶中有許多圖片並不涉及裸露,反倒我在瀏覽他的網頁時,看見一些電子前鋒基金會職員的照片,個個衣著整齊。) 6月22日,影視處在未經告知阿藹與香港獨立媒體的情況下,將阿藹的案件遞交予香港淫褻物品審裁處;6月26日,淫審處將阿藹的文章被裁定為不雅;在最近一次的採訪中,阿藹表示她相信Flickr的照片審查程序與OAT的不當裁決有一定的關連。「這是某種程度的巧合,」她說,「Flickr改變其政策,接著淫審處就爲了分級的理由收到我的照片。」  阿藹說,她並沒有實際的資訊連結這兩件事。Flickr的人必須為這件事公開表態,把事情說清楚。但阿藹的問題僅被回應於這封來自客戶服務的信件。[Flickr案件 283506] 您好,您的圖片已被標示「限」,因為內容涉及成人與性。 祝 珍重  Michelle 阿藹認為兩個未被答覆的關鍵問題是: 1. 是否有來自香港政府的人員聯絡Flickr或雅虎香港,要求他們限制Applebaum的照片和/或帳戶的進入權? 2. TELA與OAT的行動,是否受到Flickr決定限制爭議中圖片的影響? 我們無從得知。 週三,Boingboing 發表了一篇Applebaum的電子郵件,他清楚表示,對於像他這樣長期的Flickr使用者,居然遭到如此的對待,感到很失望。並且,他目前的帳戶與所有內容已無法對他的朋友,及許多國家的客戶開放。他還提到:「他們還要共謀──感謝雅虎──讓另一個中國公民哴噹入獄,作為企圖掌握外國市場的無心結果。」 現在,我們要了解阿藹是不會去坐牢的,而香港的法律則是完全獨立於中國大陸;如果阿藹在經歷一連串昂貴冗長的訴訟期後,仍被裁定有罪,並且罰款,她在多大程度上可以把其所處窘況歸咎Flickr,將取決於上述問題一的答案。如果它的答案為「是」,或許有人會說Flickr在協助OAT,雖然Flickr/雅虎 的員工可能根本不知道他們到底在做什麼,也不知道阿藹發生的事。 根據匿名的知情人士透漏,Flickr唯有在遵守當地法律的情況下,才能夠提供當地語言的服務;這位人士表示,對於決定哪些因素成為阻斷使用者開啟帳戶的原因,取決於不同國家的司法管轄職員-而非由美國的職員決定。並且Flickr的職員宣稱,他們非常努力,企圖在各種不同的司法規定下提供本地化服務的同時,為他們的用戶做更多對的事。 在多數時候,他們私下聲稱關心他們的用戶,不幸的是,在公開的場合這訊息並沒有被好好傳達給大眾或是用戶。 就法律觀點而言,Flickr是順利脫身了,因為在服務條款中,用戶同意讓線上人員根據法律或者社群指南移除或阻斷他們的內容…等等突發事項。而且等到更多事情明朗了之後,將不可能指責Flickr為導致阿藹事件的元兇。 不過,這整團混亂讓人起疑。即使我們假定政治內容是不被審查的(但若是對某些特定地區而言非法的政治演說呢?)並假設,我們只是在談論審查情色與成人的內容,對於像Flickr(或Google)這樣的全球網路公司來說,是否有可能依照不同國家的規範來審查不同的內容,而不引起重大後果?第一類的後果是一部分的Flickr用戶明顯地減少對Flickr的信用-至於是多大的部份,將取決於Flickr如何與社群裡的用戶溝通。到目前為止,Flickr的表現似乎並不佳。 第二類的後果則較嚴重:由Flickr的員工(或其他全球性的用戶內容寄存公司的員工)在審查後所做的相關決定,將會被政府作為起訴某些案件的藉口嗎?在非蓄意的情況下,公司內部的內容清查決定,會不會使當地政府在法律的詮釋上走向更嚴格和保守?(像本案就是為了符合當地法令而矯枉過正。) 當你被攪進地方審查制當中,有辦法去避免這些後果嗎?或者它只是不可避免的呢? 原文作者:Rebecca MacKinnon 翻譯:FoolFit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