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導 關於 Technology 科技 來自 四月, 2007
(短訊)斐濟:首次部落客聚會
部落格「數位斐濟」寫道,他們在首都蘇瓦首次舉辦部落客聚會,雖然與會者不多(總共只有三人),但他們依然「聊得很愉快,話題天南地北,包括政治、家庭背景、計程車司機、Hi5社群網站等,噢,當然也包括寫部落格。」
中美洲自由貿易協定:哥斯大黎加的不同觀點
校稿:abstract 編者備註: Juliana Rincón Parra曾為我們揭露對於哥斯大黎加當局承認中美洲自由貿易協定引起的大規模反彈,然而聖荷西當地的Roy Rojas堅持我們也應展現哥斯大黎加國內和其部落圈對中美洲自由貿易協定的支持,以下文章是由原文為西班牙文所翻譯。 過去兩年在中美洲及多明尼加共和國,許多政治議論集中在來自美國所提出的自由貿易協定衍生的利與弊;自外於相關國家,哥斯大黎加是唯一未簽署中美洲自由貿易協定的國家,這是由於少數黨的反對並試圖綁架立法院及阻擾所有國會進展。 實際上在已簽署的國家 – 以尼加拉瓜及薩爾瓦多為例 – 對美國的出口額大幅增加且失業人口並未如同反對人士所警告的上升,使工會不支持與一個如同消費者國家的美國交易的恐懼,難道是此刻哥斯大黎加已經每年出口數百萬美元嗎? 為何這麼多諸如美洲開發銀行(I.A.D.B.)與中美洲經濟整合銀行(BCIE)的經濟學者與專家專注在此議題?如工會所堅持的:“其中某些人可能 弄錯了並宣稱想要將我們帶入災難裡”,這簡直難以置信;我們不可以對一個像美國的廣大市場緊閉大門,雖然目前因為我們「加勒比海說法的提議」(譯注:由委內瑞拉和古巴所提出的玻利瓦爾替代協議取代美國所提出的 CAFTA )而遭到排除在貿易協定之外,但這計畫隨時可能被取消,此外我們將會被排除而無法輸出我們的農產品、科技產品以及紡織品到一個養育數以千計哥斯大黎加人的市場。 根據經濟部提供的資料,國內紡織廠無力與免關稅就能輸出產品至美國的其他製造業國家競爭而敗退,13,000的人也將隨之失業,這些離開哥斯大黎加的企業,接著將會在已簽署協定地區的其他國家設立;此時在哥斯大黎加的部分地區,紡織部門扶養將近78%的工作者,在2007年自哥斯大黎加的織品輸出額相較於前年減少11%,同時在部分中美洲自由貿易協定區域的國家,織品輸出額增加了17%,這使我們懷疑是否協定真的無法對我們有助益。 現在最有爭議性的議題之一就是開放電信產業以增加競爭(這不等同於私有化),關於這個主題有許多觀點存在,就像Fusil de Chispas經常參考有多個電信服務供給者的其他國家的資料,例如這則佈告指引讀者閱讀一篇來自線上雜誌 “機密” 的文章,這則文章指出在哥斯大黎加我們享有低關稅,即使我們在全世界每人手機使用排第三。 在2000年時,科斯大黎加的手機服務關稅是中美洲最低,比次低的薩爾瓦多還低50%,這是根據尼加拉瓜的南方貝爾公司提供的以服務品質卓稱的線上雜誌 “機密” 所出版的詳盡報導。 因此,假如我們清楚我們不會擁抱私有化,而且我們所擁有的只是更多的競爭,那麼為何恐懼讓其他企業提供手機及網路服務呢?假如目前的供應商”ICE”是這地區及幾乎世界最便宜的,那麼假如其他企業也進來又怎麼樣呢?競爭造福所有的用戶,ICE或許將改善他們的服務而外國的服務供給者將必須以其低價競爭,一個哥斯大黎加青年們的組織 「青年發展協會」 有一個部落格主要在討論自由貿易協定(如:「論大學與中美自由貿易協定」、「跨國投資者仲裁」、「我們的發展在哪?」…等),這顯示了一個在自由貿易主題上意見多樣化的清楚範例,當抉擇的時刻到來時,沒有人可以說毫無任何資訊。 支持自由貿易協定並非意味著我們支持北美政府,也不代表我們同意它各式各樣的國際政策,但我們體認到小國家需要商業夥伴,我們需要他們的市場而且我們需要進入他們目前沒有管制的市場的保障權利條約,藉著條約(簽訂),我們擁有不容許他們在未來阻擾我們進入的契約。
阿拉伯:控告部落客已成流行趨勢?
校對: Justin 一名阿爾及利亞官員控告部落客Abdulsalam Baroudi,指控其文章涉嫌誹謗,這也是該國首度有部落客因網路言論而吃上官司。 Baroudi對此相當冷靜,認為不需要擔心: 我已收到Tlemcen省要求我出庭的傳票,Tlemcen宗教事務官員指控我在2月20日時,在自己的部落格The Province of Tlemcen上張貼名為「Al Sistani出現於Tlemcen」的文章,內容涉嫌誹謗。 這名官員先請示政府獲准後,才對我採取法律行動,這也讓政府開啟控告部落客之門。 剛好先前還有監督各國表意自由的機構發表2006年報告,指稱阿爾及利亞的網路使用者擁有高度自由,另列舉埃及、突尼西亞、沙烏地阿拉伯、敘利亞等四個阿拉伯國家,認為這些政府限縮人民在網路上表達意見的自由。 Baroudi表示記者將會聚集在一起,共同討論這個案件: 我不會因此感到害怕,因為我確信可以在法庭上拿回應有的權力,部落客當然不是不可受批評,宗教事務官員先前禁止伊斯蘭教長(Imam)在公營廣播電台發言時,我就曾批判這項作法,政府不該禁止教長為真主阿拉傳教,如果他們控告我「未侮辱宗教」會更好,我猜想如果我真的在部落格上侮辱各個宗教,宗教事務官員可能還不會控告我,因為在他們心中,自己的地位比宗教更加神聖不可侵犯。 摩洛哥部落客Mohammed Saeed Hjiouij依照原訂計畫,在3月25日至31日間介紹他最喜愛的部落格。 例如這天他便選了埃及的部落客兄弟Ahmed Gharbeiya及Amr Gharbeiya: 兩人是埃及相當知名的重要部落客,尤其Amr Gharbeiya可說是以阿拉伯文書寫部落格的先驅,涵蓋題材廣泛,而且在社會上也很活躍,在德國之聲2005年國際最佳部落格大賽(BOBs)中,也榮獲最佳埃及部落格的獎項,他最近成立了「離開我們(Sebona)」網站,抗議一名埃及法官有意封鎖多個部落格與網站。Ahmed Gharbeiya的表現也毫不遜色,我對部落格該是什麼樣子有些瞭解與想像,而在眾多阿拉伯文部落格中,我個人覺得他的部落格是少見符合心中標準者,唯一的缺點是他不太常更新。 「離開我們」這個網站建立的目的,是因為埃及法官Abdel Fattah Mourad提起一場訴訟,要求封鎖埃及21個部落格與網站,認為其內容危及國家利益與侮辱總統穆巴拉克(Hosni Mubarak)。 另一位國際最佳部落格大賽得獎者Jar Al Qamar剛回到埃及,他前往美國兩個禮拜期間,不斷聽聞前花花公子女郎安娜妮可史密斯(An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