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六月,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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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緬甸僑民連署拒絕重覆納稅

  7 六月 2007

新加坡的緬甸部落客指出,緬甸民眾正在發起「拒絕雙重課稅連署」活動,最終希望將連署交給新加坡總理。 海外緬甸民眾除了得向駐在國繳稅之外,還要交稅給當地的緬甸大使館,若不從,大使館將拒絕提供任何領事服務。 部落格「Burmalibrary.org」提供緬甸雙重課稅政策的背景介紹: 例如居住於日本的緬甸民眾,便要將所得的一成上繳緬甸駐東京大使館,每月最低也得交10000日圓;美國僑民每月也得付10%的 所得給駐美大使館,通常金額約為65美元,而且這些僑民都已經向美日兩國政府納稅。新加坡、馬來西亞、泰國、南韓、澳洲的緬甸人面臨情況都相似,唯一的例 外大概只有英國,因為英緬兩國簽署了稅賦協定。 這份連署書內指出,儘管星緬雙重課稅豁免協議於1999年簽定,並於2001年1月1日生效,新加坡的緬甸民眾仍得兩邊納稅,因此才發起行動,希望獲得新加坡政府的行動與協助。 DTASG團體表示: 在法律專業人士建議下,我們已根據星緬雙重課稅豁免協議第26條規定,與新加坡稅務單位進行數次溝通與討論 依據第26條,新加坡稅務單位已正式研究此項問題,下一步應與緬甸稅務單位進行溝通。 此協議顯然對緬甸民眾有利,我們也已擁有清楚的策略與行動計畫,不僅保護自身權力,更要讓此事圓滿解決。 部落客Lin Lat Kyal Sin與TZA呼籲讀者盡量散播連署活動消息。 Ka Daung Nyin Thar希望在新加坡的緬甸勞工能團結,共同參與這項活動,讓新加坡總理必須與緬甸政府協商遵循協議。 參與此計畫的人們成立了DTASG部落格,從5月22日至7月1日,新加坡的緬甸勞工都可上網填寫連署書,其中也提供文件下載及寄送地址。 連署書內請填寫姓名與證件(簽證、護照)編號,更多活動資訊與必要表格請見DTASG部落格。 作者:May Hnin Phyu 校對:Portno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