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十一月, 2007

報導 關於 Pakistan 巴基斯坦 來自 十一月, 2007

孟加拉:獨立之戰的爭論

  21 十一月 2007

1971年孟加拉爭取解放之際,大多數國民都支持脫離巴基斯坦獨立,但有一小撮人另有主張。「Jamaat-e-Islami」是巴基斯坦最老牌的宗教政黨,它的孟加拉支部當時便和巴國軍方合作,但最終仍無法阻止孟加拉獨立建國。當年Jamaat 除了提供巴國軍方獨立派人士的情報消息,還組織許多武裝行動,像 Razakar, Al badr, Al shams,以捕殺孟加拉的自由鬥士。許多孟加拉自由派知識分子因而被害喪命。Jamaat雖然一度被孟國政府禁止,但1978當時國內積極的政黨環境讓他們又重新成立,允許他們從政空間,最後還變成為聯盟伙伴。 最近Jamaat的領導人Ali Ahsan Muhammad Mujahid 的一席話卻惱怒了孟國人民,他說:「Jamaat當年並無反對獨立戰爭,所以根本沒有戰犯處置問題。」而另一位領導人Shah abdul Hannan也認為,孟加拉獨立戰爭只是內戰。部落格Drishtipat收錄了此事件一連串否認、回應、事實證據等種種反應,其留言區在部落圈內激起熱烈討論。 E-Bangladesh覺得Jamaat這麼說是想要竄改歷史,他評論道: 這根本和 Jamaat 在獨立戰爭中宣誓支持巴基斯坦、凌殺孟加拉人的事實不符。當年屠殺孟加拉人是史上最恐怖的種族滅絕行動之一。 Shadakalo 毫不掩飾其憤怒: 我要看到這些蛇鼠小人在有生之年,因其戰爭罪孽受到審判。 Tacit 質疑Jamaat此話的企圖: 他們的公開言論,正預示著Jamaat 想要重回孟國主流政壇的焦點。 Lal Dorza 報導Jamaat 領導人宣稱,對「所謂的」戰爭罪犯,孟加拉政府並沒有採取任何法律行動[Bn],民眾憑什麼要把他們叫做戰犯?何況1974年的全國大赦,戰犯份子已得到特赦。 但Eskimo 提醒我們[Bn],特赦並不是含蓋所有的情況,它只能提供給那些並無特殊指控的人犯。第三世界觀點引述專門調查巴基斯坦及其同謀戰爭罪行的戰犯事實調查委員會特使Dr. Hasan,認為Muzahid的發言是公然撒謊。 有充份的證據顯示這些人在獨立戰爭中都渉及戰犯行徑,現在必須要有一套審判正義的機制來制裁他們。 1994年,全國人民調查委員會對於八名孟國戰犯進行了訴訟(包括Ali Ahsan Muhammad Mujahid),並有一份總結報告,它說: 調查委員會在檢示了被告人的罪行與相關法條後,作出以下結論:依照1973年國際戰犯法庭判例,這些戰犯應接受審判。為確保孟加拉主權完整、國家和平人權尊嚴永久保障,對這些戰犯(殺手、共謀犯、戰犯)必須採取正義行動。委員會強烈建議將其起訴。 但不知何故,後續的政府並沒有採取任何行動。帶頭的評論者建議,此刻正是制裁戰犯的時候了。事情過了36年,在缺乏充份的證據下,我們必須採取其它合適的處理方案,例如成立真相調查委員會。 部落客們要求 ,不該讓Jamaat 繼續在孟國政界活動,因為他們的主要黨綱是建立一個宗教領政的國家,這與現行的民主、司法、憲政、社會結構並不相容。有些部落客還共同成立了一個名為 反Jamaat-Islami 網站來傳達抗議心聲。 大部份的文章放入1971年留下的影音紀錄和當時種族屠殺的新聞報導。ShadaKa放上了一些巴基斯坦軍隊殺戮的照片,說明Jamaat 和巴基斯坦合力要消滅孟加拉,並反覆重申這句話:「我們不會忘記,你們也別想忘記!」 原文作者:Rezwan 校對:FoolFitz

(短訊)巴基斯坦:請別在報紙上高談闊論

  19 十一月 2007

巴基斯坦總統穆夏拉夫在媒體管制上越來越明目張膽,不止在日前要阿聯酋關閉了GEO電視網*,現在還禁止巴基斯坦國內報紙討論電視台被關閉之事。詳情請見Pakistan Politics。 譯註:GEO TV是一間座落於杜拜(Dubai)的巴基斯坦國際電視網,Pakistan Politics 稱之為巴基斯坦的NCC;而阿聯之所以對穆夏拉夫言聽計從,是因為他們不久前才簽訂了一筆50億美元的石油交易。 原文作者:Neha Viswanathan

巴基斯坦緊急狀態:沒有新聞、沒有網路

  10 十一月 2007

巴基斯坦總統穆沙拉夫(Musharraf)於11月3日宣布國家緊急狀態。根據新聞來源指出,這意謂著基本的公民權利遭到中止。所有的新聞頻道中止播送,行動電話訊號及網路連線也被封鎖。 在 All Things Pakistan有著熱烈的討論,這也給我們一瞥部落格圈對此事的反應為何。 「巴基斯坦政策部落格」陳述軍隊已控制了最高法院,包圍各大新聞台,以及拘捕或軟禁許多政治人物。這個部落格評論這份國家緊急狀態的宣告文。 在穆沙拉夫的緊急狀態宣言(下見全文)中,他認定自己是軍隊的領導人,不是總統,鑑於國家的暴力狀態急劇上升,遂執行戒嚴法。然 而,在文中嚴厲指責司法部升高暴力,且侵犯立法和執行機構的權責,陳述道:「某些司法部人員在打擊恐怖主義和極端主義上,行使了超越立法和行政部門的職 權,藉此削弱政府和國家的決議,並稀釋政府控制這些威脅的效力。」 RedDiaryPk寫道這宣告所確認的是--現任政權的意圖以及軍事統治的結果。 穆沙拉夫將軍粗暴唐突違反憲法的攻擊司法部、媒體和巴基斯坦人民,將現在政權的獨裁性格帶到了聚光燈下。這也證實了巴基斯坦若不將軍隊從政治中移除,絕不可能進展到任何型式的民主。所有試圖和軍隊進入妥協或達成協議都只會阻礙為民主的奮鬥。 SAJA論壇在文章中張貼關於此事的評論,提及印度的電視台認為這已經超過了國家緊急狀態,這是宣告戒嚴法,因為國家的憲法失去效力。 Chapati Mystery 談到國家緊急狀態意謂什麼: 下一步?戒嚴法。更多爆炸。然後耗盡國家過去八年來所累積的資本。辛巴威,我們來了。除非美國和中國終於覺醒,做些實質上外交的 作為。這樣的狀態令人寒心。讓我們祈禱穆沙拉夫辭職離開政壇。最高法院宣布大選的日期、新政府解決俾路支省的問題、美國重新在阿富汗布署軍隊(以及維持軍 隊常駐)、巴基斯坦軍隊在城市和山間戰鬥。戰爭、混亂、不確定性。我高雅的讀者,這些,將會是最佳方案。還有一個更可能的選擇,是介於 2005年左右、羅伯·穆加比(Robert Gabriel Mugabe)領導的辛巴威,和1976年左右、甘地(Gandhi)領導的印度。我一定會被證明是錯的。 在 Metroblogging Lahore,Pickled Politics 和 Metroblogging Islamabad的評論,KO寫道這像是「回到專制獨裁」: 這有點是矛盾修飾。巴基斯坦過去八年由軍事獨裁者執政,但獨裁者保留了一些民主的裝飾,像是言論自由,反對勢力,不只在政治上,也包括了私人軍隊的歸屬(像是塔利班在全國四處漫遊),諸如此類 Ali Eteraz 在 Comment Is Free一文中分析緊急狀態的來龍去脈: 傳統上,臨時憲法命令是一道中止憲法的命令,中止包括立法及司法在內的基本權利,附以實施戒嚴法。穆拉沙夫的臨時憲法命令只消解 了司法(因為它踰越了權限,介入反恐戰爭),也保留議會的完整。縮限的臨時憲法命令,表示現況還不到戒嚴的程度;但也不能被理所當然地稱為緊急狀態,因為 這個狀態包含戒嚴的憲法臨時命令。這種居於中間的狀況被稱為「特殊緊急狀態」(emergency plus)。 是的,這是社會再次起身反對巴基斯坦言論管制(Society Against Internet Censorship in Pakistan )的時刻。Awab Alvi博士發起一個活動,藉由建議將自己寫作落格的權力由國際部落客代為行使。 我想這是全巴基斯坦部落客停止部落格寫作的時刻,要小心的是由於戒嚴法的實行已經生效,我們得小心行事 ﹣把我們的寫作權托付給國際記者及部落客來協助報導,因為戒嚴法,我們不能在這裡冒險寫作。 舉例來說,我把我的部落格交給言論自由行動者...

巴基斯坦:進入緊急狀態

  7 十一月 2007

今天巴基斯坦總統穆夏拉夫(Musharaff)宣布國家的緊急狀態,部落客們忙著試圖掌握最新的政治發展。據報導前往杜拜探視親人的布托(Benazir Bhutto)已啟程返回巴基斯坦。總統穆夏拉夫預期會在今日稍晚對人民發表說明。(這篇文章發布的時間是11月3號星期六晚間11點44分) 有見地的國際事務評論Informed Comment, Global Affairs 的 Manan Ahmed寫道: 這個舉動一點也不令人驚訝,考慮到巴基斯坦目前所捲入的混亂,從政治上:最高法院審議著「大選」的命運;到軍事上:部族/軍事衝突擴散到斯瓦特(Swat )和白夏瓦(Peshawar);以及意識型態上:俾路支省(Baluchistan)的分離主義;還有國際上:美國國務卿萊斯(Condoleezza Rice)已決定她要的民主。 根據臨時憲法命令宣布國家緊急狀態,採取這樣的舉動是因為近來的恐怖攻擊、以及司法部釋放可疑恐怖份子、司法部疏失的缺漏以及國家軍隊及警察士氣低落。全文請參考這裡。 自由巴基斯坦部落格(Free Pakistan blogspot)上有段影像是關於該國最近的情勢,這裡的連結是關於軍隊入侵最高法院。 Metroblogging Karachi說明在巴斯斯坦,如何及何種時機宣告國家緊急狀態。 在binary-zero立即地報導全國的私人電視台報導遭到停止播送後,其中一些猜測國家進入緊急狀態的傳言,如今已獲得證實。 甚至是國家媒體,包括巴基斯坦電視網(PTV)確認此項消息,宣布穆夏拉夫將軍將在今晚對人民做出說明。 媒體和司法院已成為緊急命令的首要目標,幾乎所有主要的私人電視頻道仍遭到禁播,根據一家電視頻道的報導,軍隊己進入最高法院大樓。 原文作者:Kamla Bhatt 校對:FoolFit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