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新電影法與爭議

印尼電影產業最近批評剛修正的電影法[印尼文],嚴重限縮創意發揮空間,產業存續也受到政府嚴格監控。

若這項法律嚴格執行,國內正在興盛的電影業肯定將轉向。

影評人Totot Indrarto投書[印尼文]當地期刊《Kompas》:

自從草案曝光後,許多電影界人士都透過各種合法途徑,表達對法律內容的異見,例如禁止拍攝某些內容的題材;限制製片使用規定的人 力與科技;拍片前必須先登記影片名稱、情節與製作計畫;審查單位仍有巨大權力;電影業人員必須獲得專業組織或學院證書;電影發行、放映、存檔與進出口都掌 控在政府手中;多項可怕的行政禁令與刑罰。

電影法內容充滿官僚、過度與壓迫,法條目的是為剝奪印尼電影產業的力量,電影業要求將相關問題回歸專業人士手中。

有些專業人士擔心,新法將造成大批勞工失業,因為其中規定從業人員必須獲得相關證書。

Iman Fatah懷疑這項法律是否將讓他找不到工作:

第68條將造成巨大衝擊,因為在印尼,多數電影從業人員都是自學或依靠經驗,因為國內缺乏正式學習管道,像我這樣自學出身的音效師該怎麼辦?我是否從此都不能再做配樂了?

Herman Saksono指出,下議院雖然在書面上立意良善,希望保障電影業生存,但卻選擇錯誤的道路,他認為要求電影院播出影片需有六成國產,實在是保護主義過頭:

首先,我們都同意保護國家潛力是重要工作。[…]

但保護主義過度將會造成夜郎自大,當六成上映電影需為國產,電影公司將製作品質低劣的作品,只為填滿下議院要所要求的配額。

結果導致我國電影品質惡化,量大於質,其實九成印尼電影質素都很糟,故爛電影將會不斷出現,這不是假設、而將是事實,就像九零年代初,政府也曾要求本地電視台七成節目自製一樣。

他還提到,電影業需要更大空間,才能拓展更具創意的氛圍:

或許下議院忘了,為了在全球創意產業中競爭,人們需要增加表達空間、減少官僚制度,而不是找捷徑或用數字騙人。

記者兼影評Wina Armada Sukardi認為,新法內有幾項弱點,將限縮目前電影業擴張與進步:

第四,現有審查制度仍使用刪剪手法,而非採行分級制,雖然目前已有年齡分級制,但製片仍需跟隨審查單位的「口味」,導致分級制也成了半調子。[…]

第六,政府角色太重,幾乎出現在所有電影拍攝階段中,政府介入項目不只是金援或策略,幾乎每個項目都有份,故電影人掌控與表達的空間所剩無幾。

不過他也提到,電影業不該為此一片哀嚎,該認為這是個教訓,未來產業界才會團結捍衛言論與表達自由:

新電影法讓國內電影從業人員再度學到一個教訓:不要忽視其他電影專業人士的權利,電影人這麼久以來似乎都自掃門前雪,不管他人瓦上霜,只有自身受到影響時,才會有反應。

這次反而是非電影業人士認真反對這項新法,為國內影業爭取更多言論自由與有利條件,包括親民主人士及文化記者都密切追蹤這則消息,後來也有一小批製片跟進。

在這種被動態度下,他人自然會依據本身想像,左右國內影業發展,故因為電影人不夠積極主動,這部電影法於是成為他們得付出的代價。

許多反對新法的人士都參與網路連署,也為此成立Facebook群組

校對:Sou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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