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加拉:恐同審判

原文:Bangladesh: homophobic persecution
作者:Neha Viswanathan
譯者:TRUST
校者:Portnoy

Imperfect world 2006 論及孟加拉的恐同審判。「胡欣說明他在大學時期第一次碰到反同志態度。他宣稱如Jamaat、Chatra Shibir、以及自由黨,讓他很難留在孟加拉。」

[譯按:Jamaat 是巴基斯坦跟孟加拉的偏向基本教義派的伊斯蘭教政黨;Chhatra-Shbir 則是孟加拉的伊斯蘭教學生團體]

1 則留言

  • 真是抱歉,雖然說persecute本身偶爾可作審判的意思,而且那位胡欣也在澳洲法庭受審該不該驅逐出境。但我後來發現,在這裡還是譯成「迫害」比較好。上週意識混沌,翻譯有誤。跟大家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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